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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珠海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1-31 15:57

  本年度报告由珠海市商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珠海市商务局官网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珠海市商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珠海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商务口岸职责任务和群众关注关切,不断提升政策发布、解读、回应质量,全面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公开信息630条,其中概况类信息201条,政务动态信息184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245条;通过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1183条,其中“珠海商务”微博发布信息751条,“珠海商务”微信公众号发布图文信息43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答复率、答复及时率和录入依申请公开系统及时率均为100%。全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三)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做好政府门户网站栏目信息维护及功能完善工作,2023年我局门户网站综合访问量达到799734次。2023年珠海商务政务新媒体围绕商务、口岸等方面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官方微信、微博已发布推文累计阅读量分别约为10万人次、160万人次。

  (四)公开监督机制保障情况

  围绕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建立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台账,进一步细化信息发布时限要求及科室分工,明确“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加强日常督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落实等具体规则,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0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8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不足:在信息公开的内容深度上、信息公开的创新力度上,有待加强;在信息公开的队伍整体专业化方面、理论化水平方面,有待提高。  

  下一步改进措施:认真梳理细化主动公开栏目,紧密围绕公众关切,持续增强商务口岸领域工作亮点、热点等信息的信息梳理和公开力度。充分利用政务公开宣传平台,进行信息公开和政策信息图文解读,不断扩大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持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和学习培训,借鉴其他单位信息公开好的工作经验,不断提高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认识和理解,全面提升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在信息公开工作上的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未发出收费通知,未收取信息处理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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