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珠海市商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认真落实“一规划两纲要”以及广东省商务厅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珠海市2023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努力为高质量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成为全省发展又一重要引擎和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提供法治保障。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
珠海市商务局党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会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重要性,深刻理解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落实到商务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发挥好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2023年召开25次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和习近平法治思想28次,审议法治建设相关议题36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原原本本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的重要讲话以及《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等。
(二)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
珠海市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沈岩认真履行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明确局主要负责人履行珠海市商务局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在其分管工作范围内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履职情况列入年终述职报告。二是加强理论学习。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组织召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党课等形式,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三是强化研究部署。切实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召开局党组会专题研究审议《珠海市商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方案》,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部署推进商务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商务领域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四是抓好贯彻落实。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加强局法律顾问管理工作建设,全面推动政务公开,依法全面履行商务部门职能,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
(三)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3年珠海市商务局紧密围绕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实施方案),广东省商务厅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以及珠海市2023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各项工作要求,着力开展各项工作:
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从事拍卖业务许可依照部署实行告知承诺,已在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中建立该事项告知承诺制子项,实行容缺办理、限期补交,实现全程网办、邮寄办理。复制推广广东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经验。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珠海联动发展区建设实施方案》,对广东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事项进行清单式复制推广,涉及投资便利化、贸易便利化、金融创新、法制服务等四个重点领域共计62项。截至今年11月,珠海联动发展区已完成复制推广改革创新经验事项57项,其中,涉及投资便利化领域24项,贸易便利化领域11项,金融创新领域15项,法制服务领域7项。暂无法复制推广改革创新经验事项2项,分别是税务部门牵头负责的“区块链+”涉税费信息跨部门共享应用新机制和拱北海关牵头负责的全面推广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退货中心仓模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珠海市商务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制定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开展7项检查工作,包括5项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派出检查人员14人(次),涉及企业70家(次),发现问题16项并已责令整改。
二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并印发《珠海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事指南》,及时有效处理我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我市外商投资环境。开展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积极打造智慧口岸,稳步推进通关模式改革试点,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推进通关物流信息共享,进一步深化“智慧口岸”建设和口岸数字化转型;开展跨境通关便利行动,推动加工贸易提档升级,支持跨境电商等新业态发展,支持建立进口药品“白名单”制度,进一步支持外贸产业升级和新业态健康持续发展;开展外贸通道畅通行动,提升公路口岸过货能力,扎实开展口岸危险品综合治理,进一步提升国际物流链供应链安全畅通水平;开展口岸服务优化行动,加大高级认证企业(AEO)享惠范围,优化货运出入境人员边检手续,简化船舶安全检查和转籍流程,持续落实《清理规范海运口岸收费行动方案》,持续加强进出口环节收费价格监督检查,协同推进企业“问题清零”,进一步提升外贸市场主体获得感和满意度;开展营商环境引领行动,推动综合保税区统筹创新发展,进一步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口岸营商环境示范高地。持续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内部工作制度,2023年共对8份规范性文件开展公平竞争内部审查,未发现违反公平竞争相关规定的情形。
三是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制定《珠海市商务局2023年普法工作计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围绕商务中心工作,切实做好外贸、外资、对外投资、内贸流通等商务领域法律法规普法工作,帮助相关行业企业、市民知法懂法用法。认真贯彻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局党组中心组带头学法,厉行法治、依法办事,干部职工积极参加2023年珠海市“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编、合同编专题讲座及《珠海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解读讲座。向全局国家工作人员派发《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增强干部队伍学法用法意识。组织全局106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学法考试,均按时完成学考工作。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11月28日珠海市商务局副局长王奥参加现场旁听庭审活动。组织珠海市商务局2023年新申领和换证的行政执法人员5人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及广东省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聘请北京大成(珠海)律师事务所作为珠海市商务局常年法律顾问,强化局内法律顾问管理工作建设。2023年累计审核法律文书215份,出具规范性文件合法意见书8份,开展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1次,结合珠海市商务局各类合同审核情况开展专题讲座1次。
四是扎实推进商务领域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加强与市司法局协调联动,贯彻落实省、市涉外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助力打好“五外联动”组合拳,支持我市涉外律师事务所参与博鳌亚洲论坛国际科技与创新论坛第三届大会、粤港澳大湾区服务贸易大会、第十七届珠海国际办公设备及耗材展览会等重大活动,提供公益法律服务,帮助参展企业解决遇到的法律问题;协调我市涉外律师积极参与反倾销、反补贴、美国337调查等贸易摩擦调查与应对,帮助我市相关企业做好应对工作;深入开展全省商务法律服务月活动,组织涉外律师为我市外经贸企业提供上门合规体检服务,帮助企业建立健全贸易投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加强拓市场法律服务保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平台作用,组织开展相关国别投资贸易法律服务培训工作,支持企业深入开拓发展“一带一路”沿线市场;持续加强跨境电商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范业务培训,推动跨境电商企业合规出海;联合市外商投资协会等举办外资企业政策说明会、座谈会等交流活动;大力支持珠港澳服务贸易信息平台建设,整合珠港澳三地产业规划、政策、法律法规等综合服务信息,打通珠海市与香港、澳门地区的产业屏障,助力珠海市服务贸易企业“走出去”;出台《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投资及区域经贸合作事项)实施细则》,鼓励境内主体开展对外投资前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专业机构为投资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五是强化依法决策意识。落实《珠海市商务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工作规范(试行)》,2023年共召开局党组会议25次,审议173个议题,局长办公会议19次,审议71个议题。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会前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规范议事决策机制,不断提高班子议事效率和决策水平。2023年珠海市商务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除党建、人事议题外,均要求珠海市商务局内部法制机构列席会议,注重听取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意见。2023年修订的《珠海市商务局采购管理制度》明确政策法规科负责审查合同内容合规性,必要时可聘请法律顾问参加审查并征求市司法局的意见后,报局党组会议讨论确定。
六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2023年珠海市商务局牵头制定的推进珠海市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纳入《珠海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关规定推进落实,认真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2023年珠海市商务局没有发生因行政行为不当导致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七是依法主动接受监督。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明确责任人,限期督办,相关科室主动加强与代表、委员沟通联系,高质量、严要求的完成每一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2023年我局共办理各级人大建议、政协提案46份,其中全国人大建议4份、全国政协提案5份、省级人大议案1份、省级政协提案6份,以上16份珠海市商务局主办3份、会办13份;市人大建议10份,珠海市商务局主办2份、分办1份、会办7份;市政协提案20份,珠海市商务局主办4份、会办16份。所有建议提案均指定专人负责办理,已全部在限期前通过系统答复,答复率100%。配合审计机关依法开展监督工作,2023年配合省、市审计机关开展审计工作共计7项,审计发现的问题累计5项,均已完成整改。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办理信息公开申请1件。
八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在《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基础上,修订并印发《珠海市商务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统一登记编号、统一在市政府公报上发布等制度。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工作,2023年制定、修订或废止规范性文件共8份,包括出台《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投资及区域经贸合作事项)实施细则》《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发展事项)实施细则》等。
九是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2023年珠海市商务局已印发5项规范性政策文件,分别是支持中小微企业防范汇率风险、促进对外投资及区域经贸合作、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发展、会展事项、加快港珠澳大桥经贸新通道建设促进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按照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批、同步部署的要求,在珠海市人民政府公报、珠海市商务局网站、“珠海商务”微信公众号、政企通、政策直播间等平台开展宣传解读,综合利用各类政策宣讲会、领导干部挂点联系企业制度点对点、面对面向市民、企业宣传商务领域重要政策措施。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珠海市商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顺利,整体情况良好,但仍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
一是法治政府建设的认识有待提高,主要是领导干部理论学习不够积极主动,重业务、轻学习的思想依然存在;
二是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程序不够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存在瑕疵,主要是领导干部对相关文件制度不够熟悉;
三是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提还有待提升,主要是干部职工法治思维不够牢固。
三、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珠海市商务局将认真对照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要求,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努力为高质量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成为全省发展又一重要引擎和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提供法治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切实抓好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计划、有目标的提出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方案,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的项目化、清单化。
二是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程序办理工作,切实拓宽公众参与形式,广泛开展咨询论证工作,强化程序性工作,保障政策法治化水平。
三是提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提升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法治思维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水平,认真履行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开展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多方式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增强社会公众法治意识,帮助商务领域相关企业知法懂法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