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珠海市委办公室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评选表彰珠海市第十一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的通知》(珠委办字〔2025〕28号),为加强各方监督,广泛听取意见,现将珠海市第十一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推荐对象(市国资系统)予以公示。凡对推荐对象持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国资委工委会反映(提倡实名反映问题)。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9日至11月25日,共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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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珠海市第十一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推荐对象(市国资系统)名单.wps
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