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省属企业、全省性行业协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降碳技术装备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3﹞259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降碳技术装备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通知》的征集范围组织本地区相关企业开展申报,分类填报节能降碳技术装备申报书,对申报材料审核后择优推荐。有关省属企业、全省性行业协会分别组织本集团、本行业开展申报和推荐。
二、请于2023年10月16日前将申报汇总表和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报我厅(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处)。同时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上传报送电子版材料,纸质材料与电子版保持一致,逾期不再受理。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9月25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仨珂,020-83135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