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功能区)、鹤洲新区筹备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区)绿色建筑发展机构,市(区)质监站,市绿色建筑协会,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审图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及时掌握各区(功能区)绿色建筑工作实施情况,做好下一阶段工作部署,根据《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和《珠海市经济特区绿色建筑管理办法》等规定,我局于9月1日-2日对全市开展绿色建筑工作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共抽检了8个项目,均为2022年3月15日以后全面执行《广东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已通过绿建验收的项目。共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4份。

  二、检查情况的评价

  本次重点检查了全面执行《广东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以来,绿色建筑验收工作的开展情况和绿色建筑各项技术标准在项目中落实应用情况。从检查情况来看,各区(功能区)较往年相比在落实有关绿色建筑相关政策文件和压实监管责任及建设各方主体责任方面均有所提高;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审图等单位对于绿色建筑相关政策的学习和理解也在加强。在本次检查过程中发现各区已有基本成型的绿色建筑验收程序、绿建项目各方主体对于绿色建筑标准要求基本掌握,但是仍存在不少问题。其中,香洲区抽检的情况较好,受检的2个项目均未涉及违反控制项。高新区还需加大力度监管,受检的2个项目均存在违反控制项问题,被要求整改。金湾区、斗门区各有一项目存在控制项不落实情况,被要求整改。

  三、检查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区(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绿建监管重视不足。部分区(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没有掌握本区绿建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未全面落实绿色建筑全过程、常态化监管。

  (二)责任主体绿色建筑要点把握不牢。个别项目建设单位未充分履行主体责任,对绿色建筑工程项目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不够重视、把关不严,设计单位、审图单位对控制项内容有疏漏,施工单位未完整实施图纸内容,监理单位未严格监督,导致绿色建筑控制项仍存在有落实不到位的情况,例如:无障碍设施不完善、部分房间未实施隔声措施、部分区域未设计隔声措施、安全警示标识及各种标识系统设置不到位等情况仍有存在。建设单位珠海华郡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珠海市创纪光学科技有限公司、珠海高新文创投资有限公司、珠海高新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心未充分履行主体责任,监理单位珠海恺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未严格监理,施工单位珠海市正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南通五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建安昌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未完整实施图纸内容,绿色建筑控制项没有落实到位。后环社区服务中心设计单位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珠海市金鼎中学改扩建工程设计单位珠海艺蓁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审图机构珠海聚科源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绿色建筑控制项设计要求未落实到位。

  (三)绿色建筑验收标准不统一。个别项目报送的验收资料中出现3种不同的设计标准,项目参建单位对项目的绿色建筑实施了解不充分、重视不够。验收资料缺少《广东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的附表。验收资料需进一步提升和完善,各项目对于《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广东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珠海市绿色建筑工程质量控制要点》的学习还亟待加强,诸如图纸不全、质量证明文件不符合要求、验收记录与规范不对应等现象也仍有存在。

  四、检查问题的处理

  (一)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各受检项目的建设单位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认真落实整改并及时反馈整改情况。

  (二)各受检项目属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督项目按要求进行整改并复核整改情况,将有关整改情况及时报送我局。

  (三)各责任主体要针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并及时开展自查,制定整改计划,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绿色建筑工作的参与感和紧迫感。

  按照《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和《珠海经济特区绿色建筑管理办法》要求,各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广东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珠海市绿色建筑工程质量控制要点》,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通过以查促干、以查促改压紧压实监管责任,推动绿色建筑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主动作为,加强绿色建筑工作各方主体责任意识。

  《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与《广东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已实施近一年,各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相关内容,督促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严格落实绿色建筑各环节技术措施,认真组织开展项目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验收工作;设计单位应注重绿色建筑的前端设计把控,参照相应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珠海市绿色建筑设计要点》,认真撰写《绿色建筑设计专篇》及《绿色建筑自评估报告》;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根据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将绿色建筑相关技术措施、施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三)强化支撑,加强绿色建筑政策、规范的宣贯培训、从业者诚信管理和专业化技术服务。

  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对绿建全过程把控的相关要求仍存在认识不足问题,需进一步加强绿色建筑政策、规范、技术措施的宣贯培训和行业专家的咨询、指导服务,提高各方技术管理水平。

  特此通报。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