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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加2024年珠海市第一期家电“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线上销售途径的补充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6-15 16:15

各区政府(管委会):

  2024年4月30日,我局印发了《2024年珠海市第一期家电“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工作方案》(珠商〔2024〕106 号,以下简称《方案》,见附件),在全市范围内正式开展2024年珠海市第一期家电“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为提升本次活动的促消费效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市企业在第三方电商平台自营店的销售可参加本次活动,相关规则内容如下:

  一、企业报名材料

  除《方案》内要求企业提交的报名材料外,申请电商平台途径参加活动的企业需促成相关电商平台与市商务局签订数据报送协议作为报名材料。

  二、线上交易信息的收集

  由电商平台向活动承办单位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提供审计所需的相关交易信息。其中,每日上午10时前提供相关企业前一日的交易金额和购买人信息情况,每周二下午5时前提供上一周的交易信息(如交易凭证、交易台账等)以及购买人交售旧货信息(如收旧台账、收旧电器照片等)。

  三、活动资金规模和补贴次数的控制

  由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统筹活动整体核销额度和消费者补贴次数,活动期间每日对线上和线下的核销金额和补贴次数进行汇总统计。线上电商平台途径销售的补贴资金预算额度为600万元,由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在原有2000万活动总体资金中统筹分配。如出现补贴资金超发的情况,应立即停止补贴发放并通报市商务局,由市商务局发布公告提前结束活动,经第三方审计核减后如补贴资金仍然超过原定资金规模的,超出部分由通过线上电商平台途径参加活动的企业承担,根据订单成交时间顺序自后往前进行核减。如出现补贴次数超过规定次数(4次)的,应立即通知相关企业取消订单,如订单无法取消的,超出次数部分的补贴由企业承担。

  四、回收企业的要求

  鉴于线上销售可覆盖全国大部分地区,因此,对于企业通过线上销售渠道参加本次活动,收货地址在珠海市外的,其委托的回收企业不限定于珠海企业。

  五、其他事项

  活动的其他规则和要求不变。

  请各区政府(管委会)认真组织实施,发动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报名。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印发《2024年珠海市第一期家电“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珠商〔2024〕106号)



   珠海市商务局

2024年6月15日

(联系人:徐斯源 联系电话:2226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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