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公安交警支队:
为打造我市一流营商环境,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对标国内一流营商环境改革工作举措,提升企业水电气报装外线工程行政审批效率,通过优流程、压环节、减时限、降成本,不断提升我市营商环境评价指标水平,我局特制订《关于提升企业获得水电气审批服务的有关措施(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7月29日
关于提升企业获得水电气审批服务的有关措施(试行)
为深入贯彻国家“放管服”工作要求,落实国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精神,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管理服务标准,解决企业办事中的堵点、痛点、难点,现结合我市相关职能部门行政审批工作程序要求,特制定《关于提升企业获得水电气审批服务的有关措施(试行)》,具体如下:
一、压缩办理时限
对涉及获得用水用气外线工程配套项目的市政类、交通类的行政许可申请事项,在现有的行政审批流程要求下再进行压缩,其中“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与城市排水管网连接”“挖掘、占用城市道路审批”“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砍伐、迁移城市树木审批”等审批事项一律压缩至5个工作日。
二、实现全城通办
在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委托下放各至区基础上,打通市、区之间跨层级或跨区域接件的办理关节,实现水电气类行政、交通类审批事项的全城通办。设立水电气类“一窗式”综合服务窗口,统一受理各项申请材料,通过一网通办、邮递送达等服务,打通服务企业的最后一公里,真正实现只到“一个窗口”就能办理相关联的“多个事项”,全面推进窗口服务质量提升。
三、推行“容缺受理”
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但次要条件或申请材料欠缺的服务事项,推行“容缺受理”,实行承诺制。经过申请人做出相应承诺后,窗口工作人员先予受理,同步进行资料审查、现场勘查。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补正全部资料后,在承诺办结时限内出具办理结果。
四、推行电子证照
大力推进政务服务网、统一申办系统、实体大厅综合受理系统等按标准对接,对已纳入《2020年电子证照发证计划》中涉及水电气等高频用证事项,突破常用证照签发形式,推动使用电子证照,并同步建立纠错核准机制,持证人或用证部门反馈证照数据错误时,发证部门应及时核准处理,确保数据准确性。
五、推行“内容并联审批”
推动水电气外线工程建设项目中涉及“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与城市排水管网连接”“挖掘、占用城市道路审批”“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砍伐、迁移城市树木审批”“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使用性质审批”等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内部并联审批,联合现场踏勘。
六、加强数据共享
充分发挥地下管线信息系统作用,推进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的应用,实现地下管线信息数据资料在部门间的共享。涉及获得用水用气外线工程配套项目的企业可以在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并办理查阅手续的情况下无偿查阅本项目地下管线相关信息。
七、建立企业联系制度
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指定专人负责,一对一深入相关企业及项目现场开展调查走访,梳理解决企业申报过程中的堵点、痛点、难点;建立水电气行政许可项目的专项工作台账,逐件登记编号、动态回访、综合研判、分类处置,不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