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新修订的《珠海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30日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珠府办函〔2024〕120号) .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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