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珠海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承办部门按照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关规定抓紧推进落实,认真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并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7日


珠海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部门

1

制定《珠海市国有建设用地地价管理规定》

市自然资源局

2

制定《珠海市电子化学品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珠府办函〔2024〕31号).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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