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公平竞争审查相关要求,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现决定废止《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改善金融生态环境支持金融业加快发展的意见》(珠府〔2012〕120号)。该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珠海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2日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改善金融生态环境支持金融业加快发展的意见》的通知(珠府函〔2023〕181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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