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新修订的《珠海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应急管理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24日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珠府办函〔2025〕33号) .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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