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珠海高新区组织召开《珠海高新区科技创业孵化载体管理和扶持办法》发布会。
此次发布会旨在对8月26日印发的《珠海高新区科技创业孵化载体管理和扶持办法》进行解读,做好政策推广及落实工作。
《办法》亮点
未认定载体纳入扶持范围 设立三年培育期
为培育孵化器、加速器发展,对未取得市级及以上资质认定但购地项目的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中明确要求建设为孵化器、加速器,或者区管委会批准建设的孵化器、加速器,设立三年培育期,纳入珠海高新区孵化载体的扶持范围,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引导孵化载体提质增效。
创新设立登记管理制度 新增区运营评价机制
对全区孵化载体实行登记制管理,强化孵化载体统筹管理力度,推动孵化载体规范化运营。
孵化载体运营单位通过向科技孵化业务管理部门提交登记申请,纳入管理扶持范围,并按要求公布租金价格和水电价格、定期提交报表、参与科技部火炬统计等。
孵化载体每年参与区年度运营评价,获评合格及以上的孵化载体可继续享受区相关政策扶持并可获推荐参与市级及以上各类评价等。
增加孵化载体扶持维度 全面提升服务能力
引导孵化载体由招租向招商转变,鼓励孵化载体提高孵化服务水平,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新增孵化从业人员培训补贴、中介服务机构房租补贴、引进区外优质企业奖励、培育优质企业奖励。
其中,为鼓励孵化载体引进和培育更多优质企业,每年设立孵化引育奖励资金,对孵化载体当年引进并落户的优质项目,按项目在珠海高新区作出的实质性贡献,当年及次年给予孵化载体运营主体奖励,单个项目累计引育奖励最高500万元;对注册并入驻孵化载体内的企业,入选珠海市高成长创新型(独角兽企业)培育库、获评珠海市创新创业团队、在境内外成功上市、纳入全市高企百强等,分级分类对孵化载体予以奖励。
扩大“1元创业空间”扶持范围 鼓励建设特色园中园
2.0版本的新政策让珠海高新区科技型创业企业不仅能在高新区港澳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和广东省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创业(珠海)孵化基地享受到房租优惠,而且范围涵盖到高新区已建成的7家市级及以上的孵化器。
新政鼓励各类运营单位在珠海高新区市级及以上孵化器、加速器内同条件设立港澳成果转化基地及双博基地等特色园中园,打造“1元创业空间”,加速集聚港澳台和博士博士后创新创业资源。
经备案的“1元创业空间”,其港澳台或博士博士后入驻企业只需缴纳1元租金(含管理费),就可以享受36个月的优惠期,澳门企业优惠时间更是长达60个月。珠海高新区科技孵化业务管理部门对满足条件的运营单位按照其实际免除入驻企业租金及管理费的100%给予运营奖励。
通过“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方式实现入驻企业及运营单位共扶持、同发展。
简化小微企业房租补贴申报条件
租用珠海高新区内已登记公示的孵化器、加速器内研发、生产等办公场地的科技企业,注册地、主营业务、营业收入、成立时间、企业资质等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场地租金费用补贴,进一步降低初创企业的经营成本,助力科技创业孵化载体提升科技企业聚集度。
发布会现场还公布了18家2021年第一批孵化载体及“1元创业空间”名单并进行授牌,并举行了双博项目入驻珠海高新区“1元创业空间”现场签约仪式。
此次经审批通过的9家签约企业中,由博士和博士后为创始人、核心成员带队的项目,将在“双博基地”生根发芽,迅速成长,打造创新创业的良好开端。项目主要聚焦五大千亿级产业中的集成电路、新材料、新能源相关领域及“3+X”特色产业。
经过多年的发展和沉淀,珠海高新区多种形态的孵化载体蓬勃发展,现有众创空间14个,孵化器12个,加速器1个。其中国家级孵化器4个,全市占比40%;省级孵化器3个,孵化载体面积达127.7万平方米;扩建新建孵化载体16个,预计2021年底至2024年陆续竣工,建成后预计新增建筑面积超240万平方米。涌现出了一批优质孵化器代表,清华科技园连续4年获评国家级孵化器运营A级,港湾一号科创园成立仅2年成功入选省“粤港澳科技企业孵化器”,南方软件园获评省级加速器。
截至2020年底,珠海高新区孵化载体内科技型中小企业263家,高新技术企业235家、专精特新企业11家,全区占比均近50%。市独角兽培育库入库企业35家,全区占比达74.4%。孵化载体已经成为高新区引育优质科技项目、培育经济新动能的有力抓手。
“潮起海天阔,扬帆正当时。”作为珠海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主引擎、主阵地、主战场,珠海高新区出台科技创业孵化载体管理和扶持办法,是按照省、市部署要求,奋力打造珠海高质量发展新增长极的重要举措,构建区域协作新格局的关键所在。
下一步,珠海高新区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调动各方资源,加强对打造特色孵化载体的业务指导,加快完善孵化载体服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