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珠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事故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