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区(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消防协会,市规划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各设计、科研单位,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交通运输、石化、化工、能源、消防、安全、隧道等企业:
为切实做好我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增强建设工程消防技术力量,经研究,我局决定在2021年组建珠海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基础上继续增选(推荐自荐)专家库成员。现就增选(推荐自荐)专家库成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成员推荐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坚持原则,公平公正,热爱消防工作,愿意参加并提供建设工程消防技术咨询服务。
(二)熟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技术标准,了解国内外消防技术发展动向,具有较高的理论造诣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三)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交通运输、化工、能源等建设工程的消防安全相关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急缺的特殊专业、特殊领域技术人才除外):
1.从事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防排烟)、电气、自控、隧道等设计工作累计5年以上。
2.从事消防技术审查、验收等管理工作累计5年以上。
3.从事消防相关的教学工作累计5年以上。
4.从事消防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及消防安全运营管理累计5年以上。
5.从事以上工作累计5年以上。
(四)具有中、高级职称,且国家已实施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还需具有相应的最高级别执业注册资格。
(五)无不良记录,符合对专家的信用要求。
(六)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二、推荐方式
以下三种推荐方式任选其一:
(一)各有关单位以水平高、声望佳、作风正为原则,严格把关,适量、从优推荐本单位在职或退休人员。
(二)各区(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日常工作掌握的情况,推荐合适人员。
(三)各有关单位专业人员自荐。
三、入库程序
(一)推荐单位(自荐人)按附件格式填写《珠海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推荐表》并附上所推荐专家的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注册执业证等(以上均彩色扫描,多页均需盖章或按手印)于2023年4月10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电子邮箱:zjjxfk@zhuhai.gov.cn,命名规则:推荐消防专家+单位+姓名)
(二)我局综合汇总后,优选确定专家库成员。
四、专家库成员实行聘任制,聘期5年。
此函。
附件:珠海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推荐表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