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珠海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结建式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职权下放委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由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施工许可的项目,其结建式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由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由香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施工许可的项目,其“结建式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职权由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放由香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由高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施工许可的项目,其“结建式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职权由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由高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

  二、以上规定自2024年11月18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