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近日印发《广东省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要求16项国家授权改革事项2017年全面推进实施,100项省属权限改革事项今年底前全面推进实施。一年多以来,广东的推进情况如何?现已实施的改革事项又来了哪些变化?相关省直部门负责人对此进行了解答。
省科技厅:
全国首创财政补助
激励企业建研发准备金
“截至目前,已有98项改革事项落地实施,占总数的85%左右,多项改革走在全国前列。”省发改委主任、省创新办主任何宁卡表示。
其中,16项国家授权改革事项中有11项落地实施。如全面启动知识产权“三合一”改革试点,全省拥有32个有一般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目前,我省初步形成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体系,建立6家国家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占全国一半左右。我省开通了专利申请、授权快速通道,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周期从原来的3—4个月缩短至7—10天。专利保险试点在珠三角地区全面推开,367家企业已完成专利投保2000多件。此外,100项省属权限改革事项中有87项落地实施。省发改委表示,下一步将突出企业创新、人才驱动、粤港澳合作等几大重点,尽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举措。
去年省政府1号文《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提出鼓励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的政策。《行动计划》则明确,对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的企业实行普惠性地方财政补助,引导其有计划持续增加研发投入。这项制度改革对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发挥了怎样的普惠作用?
省科技厅副厅长郑海涛表示,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能够推动企业建立起持续稳定的研发投入体系。广东提出通过企业研发经费补助方式引导企业普遍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在全国属于首创。企业研发费用通过加计扣除政策可以抵扣12.5%的成本,加上10%省研发补助,等于企业研发经费投入的22.5%均由政府财政资金给予报销,如果是高新技术企业还可以继续享受15%的所得税优惠。
2015年和2016年,省财政共投入35.34亿元用于省研发补助,获补助企业5278家,获资助的企业普遍建立了研发准备金制度或研发经费管理制度,引导企业研发经费投入达1047.55亿元,财政资金引导和撬动企业研发经费投入效果显著。
省教育厅:
科技成果入股
超五成收益归科研人员
有专家提出,过去相对僵化的体制机制制约了高校和科研机构创新能力有效发挥。广东在推进创新改革中如何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让科研人员“名利双收”?
省教育厅副厅长朱超华介绍,省教育厅配合省人社厅和省科技厅出台《关于进一步改革科技人员职称评价的若干意见》,提出建立激励科技成果转化的职称评审导向、加大职称评审专利指标权重(结合职称评审行业与资格系列特点,对发明专利转化应用成效突出的,可降低或免去相应论文要求)、将标准制定纳入职称评价指标、进一步向科研创新单位下放职称评审权等系列改革举措,有效调动科研成果转化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经营性技术入股改革亦惠及高校和科研院所。省科技厅介绍,例如在深化收益分配及激励制度改革方面,我省规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的企业,应从该科技成果技术入股股权或收益中提取不低于50%的比例,分配给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的科研负责人、骨干技术人员等重要贡献人员。科技人员所获科技成果技术入股奖励股权权属授予个人所有。
目前,我省高校、科研院所开展经营性领域技术入股改革,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幅增强。调查显示,今年上半年,全省共有61家省属科研院所和高校开展了45起经营性领域技术入股改革工作,产生股份收益3.26亿元。此外,《广东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将于2017年3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