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各有关企业:

  根据《珠海市促进工业投资贷款贴息实施办法(修订版)》(珠工信〔2024〕74号)、《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技术改造及技术创新扶持用途)管理实施细则》(珠工信〔2023〕95号)及产业扶持资金管理模式调整改革相关要求,现就我区组织2024年珠海市工业投资贷款贴息项目入选项目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贴息支持对象

  (一)企业及项目要求

  1.企业注册地在高新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项目实施地在高新区,项目实施主体是工业企业。

  2.项目列入我市工业投资项目库(项目须在珠海市工业投资项目服务系统填报项目信息,系统网址为:https://zhsme.org.cn/common/kgj-index)。

  3.项目按规定办理项目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

  4.项目按规定纳入工业投资、技改投资统计。

  5.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未获得市级和区级财政资金支持,且项目贷款未获得财政贴息支持(获得2022和2023年珠海市工业投资贷款贴息支持的除外);获得本批次贴息支持的项目,可获得贴息补助最长不超过3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算),贴息补助期间项目不得申请其他市级和区级财政固定资产投资奖励和贴息支持。

  6.本次申请贷款贴息的固定资产投资不能同时申报《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技术改造及技术创新扶持用途)管理实施细则》中的专题一、三、四、五。

  7.项目单位近3年内在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事故,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项目符合环保、能耗、安全等有关政策要求。

  (二)贷款要求

  列入我市工业投资项目库的工业投资项目、技改投资项目在合作银行办理的2021年1月1日以来新增固定资产投资贷款(从贷款合同签订日起算,不包括置换存量贷款、置换企业前期投入贷款、置换企业前期投入资金),且贷款利率不超过当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1.2倍。贷款合同须列明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计划购置设备清单,并与项目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匹配。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设备购置计划发生变更,企业应按规定变更项目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并与合作银行签订补充贷款合同。

  二、贴息区间、方式及标准

  (一)贴息区间。申请本年度贴息补助的,实际发生贷款利息时间范围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二)贴息方式及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投资贷款,给予不超过当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0%的贴息补助,单个企业贷款贴息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且不超过实际发生贷款利息。同一项目贴息补助最长不超过3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对未按合同规定归还的逾期贷款利息、加息和罚息及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的流动资金借款等,不列入贴息补助范围。

  三、申报基本材料

  (一)封面目录。目录应列明所提交各种文件材料及页码(模板见附件1)

  (二)企业、项目及贷款基本情况表(附件2)。

  (三)项目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复印件。

  (四)项目贷款合同、项目计划设备购置清单(需加盖银行公章)、借款借据、还款凭证、支付利息凭证等;填写项目借款明细表(附件3)。

  (五)项目形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的证明,主要包括合同(固定资产购置合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等),工程结算证明材料(建设、施工、监理签字认定的工程结算单或进度单,工程计价明细表,工程竣工造价结(决)算书等),发票,付款凭证;填写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明细表(附件4)。【注:需以合同为单位按顺序排放,要求:合同1(按顺序放合同、工程结算证明材料、发票、付款凭证)、合同2(按顺序放合同、工程结算证明材料、发票、付款凭证)......以此类推,直至合同N】

  (六)项目按规定纳入工业投资、技改投资统计的证明材料(从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下载带水印PDF版本的2023年12月)。

  (七)申报单位承诺函(参考格式见附件5)。

  (八)申报单位按照项目申报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提交至合作银行(名单见附件6)。合作银行负责出具审查报告,审查报告应核实贷款合同、借款借据、还款凭证、付款凭证、发票、支付利息凭证等票据真伪,核实工业投资项目固定资产实施和完成情况,核算符合贴息补助条件的利息金额。核实贷款合同及补充贷款合同已列明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计划购置设备清单,并与项目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匹配。(合作银行审查报告参考格式见附件7)

  (九)企业营业执照盖章扫描件。

  (十)按规定需要进行环评、节能审查、安评及安全生产验收、施工许可等必要审批(审查)手续的项目,需提供有关完备手续文件,无需相关手续则由企业提供说明文件。

  (十一)企业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可通过“信用中国(广东)”网站:credit.gd.gov.cn打印信用报告,打印指引见附件8。

  (十二)申报单位认为需提供的其他佐证资料。

  四、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申报单位网上申报

  申报单位登陆珠海市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https://113.106.103.75/#/home,以下简称“申报系统”),选择对应项目申报,填写相关表格,按照申报系统填报要求上传项目库申报材料,上传资料必须清晰完整、符合要求。并按系统要求由单位管理员在线审核后提交至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未注册的单位应先参照《珠海惠企利民平台-企业个人使用手册》(附件9)注册后再进行申报。

  申报单位在网上申报自2024年5月15日开始,至2024年6月7日截止,逾期不能提交。建议申报单位不要过于靠近截止时间提交申报书及有关附件,以免造成无法提交的情况。

  申报单位在完成网上申报提交后,请随时通过申报系统关注所申报项目的“工作进度”栏,及时了解申报项目所处进度和审核结果。区工信部门审核时间:2024年5月27日-2024年6月9日18时。若在此过程中通知企业补正资料的,企业需在2024年6月9日18时前完成资料补正并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二)纸质材料提交

  通过审核的项目,项目申报单位在珠海市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中打印生成的《珠海市工业投资贷款贴息项目申报书》,按清单顺序依次编排、用A4纸张双面打印、胶装成册、需带水印、加盖骑缝章、一式三份(企业自留一份)。请直接用申请书首页作为封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上述所有材料须于6月10日18时前交至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地址为珠海高新区创新发展大厦A栋12楼1207室。

  (三)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规定受理并核实申报材料、合作银行审查报告,组织项目评审及现场核查,开展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奖励查重、项目贴息资金查重,确定入库项目并编制资金安排方案,将资金安排方案及入库项目汇总表经区政府同意后正式行文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全市预算金额,及各区(功能区)报送的资金安排方案、入库项目汇总表,编制全市工业投资贷款贴息资金分配方案,按规定程序报批、公示后向各区(功能区)下达资金项目计划。

  (五)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规定拨付资金,并将项目申报材料、银行审查报告、评审及现场核查材料等整理归档,以备后续检查、绩效评价及政府审计等。

  (六)联系方式

  1、审核人:高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局工业科

  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0756-3633303

  2、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珠海高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局         

  2024年5月13日      


相关附件

附件1:附件1.2024年高新区工业投资贷款贴息项目入选项目库申请报告(封面).docx点击下载

附件2:附件2.2024年珠海市工业投资贷款贴息项目企业、项目及贷款基本情况表.xlsx点击下载

附件3:附件3.2024年珠海市工业投资贷款贴息项目借款明细表.xlsx点击下载

附件4:附件4.2024年珠海市工业投资贷款贴息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明细表.xlsx点击下载

附件5:附件5.申报单位承诺函(参考格式).docx点击下载

附件6:附件6.2024年珠海市工业投资贷款贴息项目合作银行名单.xlsx点击下载

附件7:附件7.合作银行审查报告(参考格式).wps点击下载

附件8:附件8.“信用广东”网企业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查询打印指引.doc点击下载

附件9:附件9.珠海惠企利民平台-企业个人使用手册.docx点击下载

附件10:附件10.注意事项.doc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