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积极应对国内外经济形势,全力冲刺四季度目标任务,对《珠海市斗门区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制定出台《〈珠海市斗门区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补充措施》。现将相关要点解读如下:
一、制订背景说明
自6月出台斗门区《珠海市斗门区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以来,通过保龙头企业,稳定经济大盘;促新企业达产,实现增量提升;发展新上规企业,储备后备力量,实现稳存量促增量、稳增长保就业的目的,但与全年经济目标还存在不少的差距,为积极应对国内外经济形势,全力冲刺四季度目标任务,现对《珠海市斗门区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进行动态调整,制定本政策。
二、主要扶持措施
《政策》共分九项内容,前四项为主要扶持措施。其中:第一项“促进龙头企业稳定生产”,针对龙头企业制定相应的奖励措施,推动企业产值增长,发挥稳定经济大盘的压舱石作用;第二项“推动重点企业规模提升”,充分挖潜大中型企业,促进企业四季度月平均产值对比前三季度实现增长;第三项“支持引进高新技术企业”,针对市内外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补贴,做大我区高企总量;第四项“加大小升规支持力度”,对当年新增纳统企业给予奖励,鼓励企业小升规。
三、施行时间
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止,适用于2022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项目。申请本政策及《珠海市斗门区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奖补资金的企业和项目,最晚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提交申报资料,本政策执行期延续至项目奖补资金兑现完毕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