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直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实施“珠海英才计划”,加快集聚新时代创新创业人才,根据《关于印发<珠海市产业青年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珠人社﹝2018﹞247号)和《关于印发珠海工匠培育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珠人社﹝2018﹞283号),拟开展2019年度珠海市产业青年优秀人才、珠海工匠等人才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2019年度珠海市产业青年优秀人才、珠海工匠通过企业自评、专家评审等方式选拔产生;对在一线参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并发挥积极作用、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适当予以倾斜。
(一)用人单位可于2020年7月14日前提出产业青年优秀人才、珠海工匠企业自评资格申请;获批列为自评企业的,可自行组织评审工作,并于9月4日前报送自评推荐人选;
(二)用人单位未列入自评企业范围的,申报人可于2020年8月1日后申请参加由市统一组织的产业青年优秀人才、珠海工匠专家评审申报工作。
二、组织实施
珠海市产业青年优秀人才申报工作,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珠海工匠申报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市职业训练指导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三、有关事项
(一)珠海产业青年优秀人才、珠海工匠等具体申报条件、申报程序、申报材料、经办机构及受理时间等,详见申报指南。
(二)申报企业自评资格的公司,须与其子公司合并申报;申报单位及其子公司获批列为自评企业的,其员工不得参加专家评审申报工作。
(三)各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大宣传力度,认真做好人才推荐工作。
附件:1.2019年度珠海市产业青年优秀人才申报指南
2.2019年度珠海工匠、珠海特级工匠申报指南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