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国资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全市法治工作总体部署要求,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依法扎实开展国资监管工作,推进法治国企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

  (一)迅速组织传达学习。组织国资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集中收听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盛况,聆听习近平总书记代表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所作的报告,第一时间学习领会。迅即召开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部署要求,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机关各党支部组织集中学习交流,向上级党组织报送《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研讨交流情况的报告》,激发每名党员的学习热情。召开市国资系统干部大会,传达学习大会精神,认真领悟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精神上来。

  (二)细致拟定宣贯方案。结合实际情况,经党委会研究同意,制定印发《珠海市国资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总体工作方案》和《关于在市国资委机关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系列宣讲、培训活动的通知》,重点开展集中宣讲、研讨座谈、参观见学等活动,对国资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具体安排,分阶段分批次持续深入推进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引领带动全体干部职工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

  (三)扎实开展配合活动。在国资委微信公众号、各企业官网、新媒体平台及所属户外传播载体转载中央和省、市主要媒体的重点宣传报道、口号标语,持续强化对国资系统各级党组织贯彻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相关工作的宣传报道。充分利用国资国企资源精心制作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融媒体产品,面向基层发放相关宣讲材料,切实增强宣传感召力、凝聚力、影响力。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法治责任机制。

  把法治建设纳入国资监管工作总体布局统筹考量,健全法治工作责任机制,成立市国资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开展法治建设工作。制定《珠海市国资委2022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案》、《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和《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突出普法执法工作重点,提出具体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将学法用法普法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终考核体系,把法治国企建设水平纳入企业领导班子的考核标准,健全各项考核机制。

  (二)狠抓学法用法,落实普法宣传责任。

  一是领导机关带头学。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年度、月度普法工作重点通知要求,党委会、主任办公会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学习重点,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行政处罚法、信访工作条例、安全生产法、疫情防控等法律法规,自觉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开展保密法、信访工作条例、国家安全法、反诈骗知识问答活动,组织国资国企干部开展网络法律学习和在线考试,参考率和优秀率达到“双百”。

  二是细化业务精准学。针对国资国企发展过程中面临的突出矛盾问题,充分发挥委机关、国企人才优势,借力社会资源,先后举办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管、企业合规管理、上市公司收购、工程建设领域管理监督等各类培训交流12场次,细化到具体政策法规的要求标准,点对点面对面,答疑释惑。通过找准“靶标”开展系列活动,进一步增强企业合规管理意识和法律风险防范能力,助推国企持续健康发展。

  三是服务“产业第一”系统学。为落实市委市政府“产业第一”决策部署,全力做好服务产业发展的普法保障工作,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通知要求,制定《服务“产业第一”普法责任清单》,以上市公司、合规管理、项目、土地、奖补、专项债等政策法规为主要内容,围绕产业发展的难点、痛点和风险点,开展为期三年的定制化、精准化普法服务。对我市近年来新出台刺激经济发展的新政策、新措施予以梳理汇总,以问答形式拟制服务“产业第一”政策法规解读,供企业参照学习。

  (三)完善制度体系,夯实法治国资基础。

  坚决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国资监管、法治先行”理念,紧紧抓住法治国企建设“牛鼻子”,不断健全完善国资系统各类监管规范制度。2022年,先后出台《珠海市市管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珠海市市管企业董事会议题管理办法》、《珠海市市属国有企业外聘法律顾问工作指引》、《市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重要事项报告制度》和《珠海市市属国有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10余项制度措施,推动依法监管、依法治企。结合国资监管的最新要求,按照“内容协调、配套完善、有效管用”的目标,对内部规范性文件进行再梳理、再完善,整理出失效文件18份、废止文件38份、新增文件26份,编印《珠海市国资委现行有效制度选编》,整体提升国资监管制度的科学性、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坚持依法决策,严格履行监管职责。

  一是坚守重大决策“不越矩”。推进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三重一大”事项提交党委会、主任办公会集体研究,按照法定程序和民主集中原则,依法决策。建立健全以内设法治机构为主,外聘法律顾问优势互补的合法合规与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体系,实现重大决策、建章立制、章程修订、合同签订等重要事项审查全覆盖,并对存量文件以及新增、修订制度性文件全面进行复审。

  二是防范经营风险“不过线”。建立国企债务风险动态监测预警机制与资产负债约束机制,“一企一策”确定资产负债率预警线和重点监管线标准,完成工程建设领域、大宗商品贸易、投资领域和境外企业等专项检查以及市属国企联签情况专项审计。要求市属国企严格落实重大法律风险排查、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重要事项、重大风险研判和防范化解情况等季报、年报制度,经收集分析后形成专题报告,对倾向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全面掌控企业动态,构建起国资国企重大风险防范工作体系。

  三是细化责任追究“不撒手”。为加强制度实操性,印发《珠海市市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问题线索查处工作指引》、《珠海市市属国有企业经营投资尽职合规免责事项清单》,落实整改和责任追究,实现国资监管闭环管理。2022年,先后开展建设项目材料采购和项目分包、投资类全资子公司开展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和基金投资、资金内控管理情况等13项专项监督检查,发出监管提示函12份,督促企业对经营管理问题落实整改。

  (五)深化改革创新,提高依法监管效能。

  坚持党对国资国企改革领导,转变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动态调整国资委权责清单和授权放权清单,加大对企业的授权放权力度,依法合规推进国资国企改革。持续深化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全面贯彻落实《珠海市国企改革行动方案》,提出7个方面48项重点改革任务,整体完成率达100%。支持华发集团推进“双百行动”综合改革创新突破、深化粤港澳珠四地机场互利合作、打造格力集团成为珠海产业投资发展平台等项目,改革步伐稳步推进。健全董事会规范运作、董事考核评价和改革创新容错纠错等制度,印发《监管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优化董事会组成架构,打造市属国企外部董事队伍,有效贯彻出资人意志。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持续推进经理层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机制改革等工作,激发企业活力。

  (六)搭建合规体系,完善企业内控机制。

  为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不断提升市属国企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国资委出台《珠海市市管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在国资系统开展“合规管理强化年”行动,举办动员大会暨合规管理培训活动,整体有序提升国资系统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与国际行业标准同步接轨。从成效看,各市属国企根据自身情况,已全部完成合规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方案,力争明年取得阶段性成果。在市国资委指导下,华发集团于2022年9月成功获颁ISO37301合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成为全国首家成功通过《企业合规管理办法》和ISO37301合规管理体系标准双标评审的大型综合性国有企业集团,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处于领先水平,较好发挥了示范引领效应。

  (七)加强信访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国资系统各级党委高度重视信访工作,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员工利益是大事”的观念,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按期答复率均达到100%,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及时清欠销号,实现动态清零目标任务。市国资系统没有新增信访积案和引发新的不稳定问题,以高度的责任感维护了平安和谐的良好局面。

  (八)推行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数字国资。

  市国资委利用信息公开平台及时依法对外公布国资监管制度、政策解读以及国资工作动态;打造国资监管信息共享平台,接受市人大、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即时监督;认真执行向市人大常委会和省国资委报告工作制度,按时报告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及时处理政务信息公开申请事项,确保政务信息公开渠道畅通。2022年,市国资委主动公开信息810多条,向市信息办报送信息230多条。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市国资委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还需进一步深入,少数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还需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有待加强。二是监督指导企业推进法治国企建设步调还需加快,各市属国企法治建设水平总体不平衡,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待加强,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推进速度快慢不均,大多仍处于起步阶段。三是法律专业人才队伍较为薄弱,法务机构设置不够规范,法务人员配备不够充分到位,队伍建设整体水平亟待提高。

  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市国资委党政主要负责人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国资系统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提出“国资监管,法治先行”理念。先后多次主持召开党委会、主任办公会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并将其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带头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章,主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将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作为重点内容,要求党员干部带头学深悟透。

  (二)持续强化法治建设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动国资系统法治建设。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健全重大决策法律审核机制,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合规和公平竞争审查。部署编印《珠海市国资委现行有效制度汇编》和《珠海市国资委内控制度汇编》,工作开展过程中多次听取汇报、协调工作、督导落实,确保国资国企决策有法可依、有据可循。

  (三)全面落实职责要求巩固深化。按照规定,严格落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述职和年终述职报告述法内容抄报工作,做到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应述尽述。日常工作中,要求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常态化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形成长效机制,持续推进。

  五、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通过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主任办公会等多种形式加强学习,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

  (二)督导法治责任人职责落实。认真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坚持“一把手”抓法治建设,确保法治建设与其他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落实。开展法治国企工作检查考核,督促国企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三)提升法律风险防范能力。加大合法合规和公平竞争审查力度,加强国企“双审”机制检查指导。紧贴改革发展中心任务,聚焦合同管理、投资合规、市场交易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强化法律风险防范,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企改革发展。重点关注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及时开展分析指导,防范国有资产流失。

  (四)完善法治支撑保障体系。在开展“合规管理强化年”行动基础上,强化市属国企合规管理,加快构建合规管理体系,确保企业依法合规经营。规范国企法务机构设置,持续推进国资国企外聘法律顾问以及公司律师管理工作,切实发挥国资系统法治队伍能力作用。

  (五)营造良好法治国企氛围。健全国资国企学法用法、定期教育培训等制度,依托企业集团重点办好“法治论坛”、“普法大讲堂”等培训宣讲活动,将法治文化元素融入企业文化建设中,推动创建“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鼓励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开展法治作品创作,弘扬法治文化。

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年12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