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珠海市国资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为主线,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契机,加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力度,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助推国企跨越式发展和高质量发展,为珠海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夯实基础。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法治责任机制。

  把法治建设纳入国资监管工作总体布局中统筹考量,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法治建设工作经费,健全法治工作责任机制,强化部署推进。一是成立了市国资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一把手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开展法治建设工作;二是制定了《珠海市国资委2021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案》《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珠海市国资委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强基础、补短板”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突出工作重点,提出具体任务,落实工作责任;三是重大法治建设问题提交党委会、主任办公会议研究解决;四是将学法用法普法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终考核体系,强化学法用法考核结果运用。

  (二)狠抓学法用法,落实普法宣传责任。

  领导带头学法用法。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宪法、国家安全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民法典、安全生产法、企业国有资产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疫情防控有关法律法规、党章党纪党规党史等内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制定计划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讨论,并结合工作实际学以致用,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2021年市国资委党委开展理论和法律专题学习36次,增强了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和学法用法的自觉性。

  强化系统法律业务培训。组织委机关和市管企业干部职工集体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章党纪党规党史等内容,举办系列民法典、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讲座、法治专题培训和线上法律知识学习、竞赛活动,开展学法考试,确保学深学透。2021年,市国资委举办法律专题讲座、培训班8次,其他业务培训12次,组织学法考试的参与率和优良率均达到了100%,大大提升了国资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

  全方位开展普法宣传。创新普法载体,拓宽普法渠道,全方位开展普法宣传教育。除了利用传统的报纸、电子显示屏、横幅、标语、服务窗口开展普法宣传外,还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微信公众号、交通工具、地标建筑、普法论坛、知识竞赛等新式载体开展普法活动。2021年,市国资委组织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15次,送法进社区活动4次,送政策进企业活动800多人次,并组织企业大力开展“法律六进”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普法效果。我委指导交通集团申报的“一站到底”普法知识竞赛获评广东省2020-2021年“谁执法谁普法”创新创先项目殊荣。

  (三)加强制度建设,夯实法治国资基础。

  践行“国资监管,法治先行”理念,加强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建设,制定了《珠海市国资委开展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一是对市国资委的权责清单进行梳理,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和授权放权清单。二是对现行制度进行梳理,按照有效、废止、失效、修订分类处理。三是以国资监管存在的问题为导向,梳理出10个问题并着手建立10项制度,出台了《珠海市国资委国资监管制度性文件管理办法》《内控制度》《办事指南》等一系列文件,推动依法监管、依法治企。四是加强合法性审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生态文明、环境保护、证明事项、公平竞争、市场准入、产权保护等方面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对新制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确保文件合法合规。五是配合国有公司股权划转社保基金工作,重新制定了10家市管企业章程,为依法治企提供制度保障。

  (四)深化改革创新,提高依法监管效能。

  加快出资人职能转变,在简政放权上做“减法”、加强监管上做“加法”、优化服务上做“乘法”,以改革创新驱动国企转型升级,助推国企跨越式发展和高质量发展。动态调整了市国资委权责清单和授权放权清单,加大了对企业的授权放权力度。支持格力集团打造投资运作平台,扶持华发集团创建“双百企业”,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落实国有企业董事会市场化选聘经理层、重大投资和薪酬管理等权力,确保企业能够适应市场快速决策和经营管理的需求变化,激发企业活力。加强制度创新和监管手段创新,建立健全董事会规范运作、董事考核评价、改革创新容错纠错和监管提醒整改函等制度,以制度约束企业经营行为。落实领导干部挂点联系服务企业制度,前移“放管服”端口,通过挂点领导、外派董事、财务总监、业务科室人员,把“国资监管”和“靠前服务”结合起来,宣讲法律、政策,摸清企业情况,帮助企业解决各种难题,发现问题督促企业整改。编制办事指南,优化办事流程,建立投诉机制,推动机关作风整顿和营商环境整治,为社会创造服务更加标准、更加优质、更加高效的营商环境。

  (五)坚持依法决策,严格依法依规监管。

  严格按照权责清单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决策,依法监管。修订党委会、主任办公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议事范围、议事规则。推进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三重一大事项提交党委会、主任办公会集体研究,按照法定程序和民主集中原则,依法决策。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做到重大决策、制度制订和合同签订事项法律审核全覆盖,确保国资监管工作合法合规,不出偏差。坚持依法治企、依法监管。2021年,先后开展了以并购上市公司为重点的国企投资项目投后管理情况、亏损参控股企业经营管理情况、项目材料采购和项目分包情况等12项专项监督检查,发出监管提示函24份,并督促企业就存在的经营管理问题进行整改。

  (六)开展督导工作,强化法治文化建设。

  一是对企业法治国企建设工作开展调研活动,摸清企业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现场给予业务指导;二是开展法治国企建设检查和法律风险排查活动,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督促企业提出整改方案加以整改;三是针对企业诉讼案件,提出指导意见,协调有关部门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保障国有资产权益;四是指导企业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并取得了丰硕成果:2021年珠海交通集团、公交集团、珠光集团、农控集团、安保集团5家企业荣获“广东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称号,多家企业分别获得“安全诚信公司”“广东省诚信示范企业”“企业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和“珠海市文明和谐企业”等称号。

  (七)加强领导监督,防范化解履职风险。

  加强法制教育和廉政教育,防范化解领导人员履职风险。对内梳理领导班子成员分管工作中的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采取预防措施;对企业跟企业负责人签订廉政责任书,提出廉政建设工作要求。建立约谈机制,把提醒、函询、诫勉作为强化领导干部日常管理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力措施,督促委领导班子和市管企业领导班子依法履职。开展专项整治,制定问题清单,落实整改措施。2021年,对委领导班子成员开展谈话25次,对市管企业领导班子开展日常性诫勉谈话或谈话提醒。

  (八)加强信访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建立人人接访机制,前移服务窗口,依法处理信访事项。处理信访案件时,听取法务部门和法律顾问意见,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开展重大不稳定问题排查化解工作,落实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研判制度,做好苗头问题早化解、重点对象早转化、矛盾纠纷早处理、敏感问题早防范。对每个来访事项和每封群众来信都做到件件有落实、封封有回复,得到信访群众认可,群众满意度较高,确保了市国资系统安宁和谐、高度稳定。

  (九)推行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数字国资。

  一是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依法对外公布有关法律法规、国资监管制度、政策解读及工作信息;二是通过国资微信公众号推送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国资工作动态;三是打造国资监管信息共享平台,接受市人大、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即时监督;四是认真执行向市人大常委会和省国资委报告工作制度,及时报告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五是及时处理政务信息公开申请事项,确保政务信息公开渠道畅通。2021年,市国资委主动主动公开信息850多条,向市信息办报送信息270余条。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以及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受单位编制限制,法务人员配备不够充分,法务机构建设有待加强。二是部分工作人员法审意识不够高,执行合法性审核程序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有待提高。三是个别工作人员责任意识不够强,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信访事项,导致个别信访案件未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

  我委党政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出“国资监管,法治先行”理念,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把法治建设纳入国资监管工作总体布局中统筹考量,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法治建设工作经费,健全法治工作责任机制,研究法治建设工作问题,强化部署推进。二是充分发挥带头作用,狠抓学法、普法、用法,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三是领导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授权放权力度,激发企业活力。四强化制度建设,夯实法治国资基础。五是严格按照权责清单行使职权,坚持依法决策,依法监管。六是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七是大力推进机关作风整顿和营商环境整治,提升服务企业效率和质量。八是自觉维护司法权威,支持公检法工作。九是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十是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十一是强化领导监督,严格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依法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十二是强化国资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打造“数字国资”“阳光国资”,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审计和司法的监督。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治企能力。坚持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推动领导干部学法普法作为一项常态性工作,定期开展理论学习和法治专题教育活动,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

  (二)大力开展国资系统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对内开展理论学习和法律培训,对外利用各种载体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三)进一步加强国资系统法治人才队伍建设。规范法务机构设置,加强法务专职人员的配备和法律业务培训。

  (四)强化涉法事务法律审核全覆盖。执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涉及重大决策、制度制订、合同签订、重大历史遗留问题和信访案件的处理等工作,必须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强化法律审核功能。

  (五)加强法治法治国企建设的检查指导。指导、督促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开展市管企业法治国企建设检查活动,推动市管企业学法、知法、用法、守法,依法治企。

  (六)推动市管国企创建“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指导企业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形成良好的法治文化氛围。

  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