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工信局《关于公布2023年珠海市自愿清洁生产企业名单的通知》、斗门区《关于申报珠海市斗门区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及补充措施奖补资金的通知》及《珠海市斗门区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及补充措施的奖补资金申报指南》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斗门区市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企业一揽子政策奖补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对象

  根据市工信局《关于开展2022年珠海市自愿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的通知》,参与2022年自愿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并通过审核验收的企业

  二、申报须知

  (一)扶持范围为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关系及统计关系在斗门区并符合斗门区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

  (二)本方案相关扶持政策与各级同类扶持政策按“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企业与政府已签订扶持协议的,从其协议约定奖励,不能重复享受。

  (三)申报对象须签订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并且五年内注册地不从斗门区迁出、不改变在本区的纳税义务、不减少企业注册资本,若违反承诺,需全额退回按本方案享受的扶持资金。申报对象有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或有其他违反规定行为的,需全额退回按本方案享受的扶持资金,且三年内不得申报财政资金项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申报期内企业无重大环保、质量、安全事故及重大违法行为记录,未被相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等有关内容。

三、补贴标准

根据《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斗门区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珠斗府〔2022〕29号)第(十二)条,支持工业节能与工业循环经济第7点:通过市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企业,每次奖励最高10万元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企业通过珠海惠企利民服务平台(https://113.106.103.75/#/home)申报,选择对应项目申报,填写申报表格,按照申报系统填报要求上传申报材料,上传资料必须清晰完整、符合要求。

(二)网上申报时间:2023年5月25日-2023年6月24日,企业需在2023年6月24日(含)前完成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三)网上审核通过后,申报企业将申报纸质材料及银行开户信息(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和骑缝章),于7月2日前提交至区科工信局工业发展股(井岸镇桥北二路108号,咨询电话:2782059,2782063)。

专此通知。


附件:关于公布2023年珠海市自愿清洁生产企业名单的通知.pdf


珠海市斗门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