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功能区)、鹤洲新区筹备组商务主管部门,各商(协)会,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 2024 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3〕181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特制定本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区(功能区)、鹤洲新区筹备组商务主管部门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于10月12日前完成初审、推荐,一并填写推荐函和项目汇总表;请各申报企业根据申报指南要求按时完成网上申报、提交纸质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我局已委托珠海市商贸流通企业联合会协助承担资料收集和申报指导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批发零售行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2.推荐函

             3.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批发零售行业高质量发展项目汇总表



珠海市商务局  

2023年9月22日


(市商务局联系人:张芳,电话:2159871;珠海市商贸流通企业联合会联系人:赵敏杰、何伟钰,电话:8681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