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心关爱关注老幼病残人群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巩固发展我省老幼病残事业,致力于“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提升我省老幼病残人群的获得感、满足感、幸福感,现开展广东省老幼病残用品分类推广目录的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产品类别和范围
老幼病残用品产业是以老幼病残人群为供应对象,提供服装服饰、日用产品、休闲娱乐产品、康复训练及健康促进辅具等相关人群适宜产品的制造业。本次面向广东省内企业征集老幼病残用品分类目录。具体可分为以下三大类:
(一)老年用品。包括老年食品、老年日用品及辅助产品、老年健身产品、老年休闲娱乐产品、老年保健用品、老年家用医疗器械和康复辅具、老年智能与可穿戴装备、老年代步车等。
(二)儿童用品。包括儿童食品、儿童日用品、儿童运动健身产品、儿童休闲娱乐产品、儿童文教产品、儿童智能电子产品等。
(三)病、残人士用品。包括直接或间接用于人体的家用医疗器械,以及辅助行动不便或身患残疾的人群日常生活、康复训练的康复辅具用品等。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是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申报单位具有老幼病残相关产品生产运营必要资质和行业背景,具备较强的老幼病残用品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能力或科技服务能力,其产品达到行业先进技术水平,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三)申报的产品具备清晰的应用场景和市场定位,使用新技术或新材料或具备新功能,对消费者健康有良好的促进作用,能够解决行业难点、消费痛点问题,具备良好的推广应用前景。
(四)如申报的医疗器械,产品应为在非医疗环境由非专业人士使用的家用医疗器械。
(五)申报产品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六)近三年内,申报主体无不良行为记录或发生质量、安全生产等重大事故。
三、申报程序
(一)单位申报。有关企业和单位根据自身条件自主申报。编写申报材料(附件1)、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2)和单位责任声明(附件3),填写材料要求描述详实、重点突出、表述准确、逻辑性强、具有较强可读性(尽可能结合图、表等表达方式)。申报产品属于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的,应提供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其他产品应提供必要的资质文件,申报材料应符合《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在申报材料中含有预防、治疗、诊断人体疾病等有关内容,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报单位对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签署单位责任声明。申报单位可向所在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或所属行业的省级以上有关行业组织提交申报材料。
(二)地市、行业推荐。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级以上行业组织分别负责本地区、本行业老幼病残用品的汇总及初审工作,择优推荐,形成本地区、本行业老幼病残用品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2),加盖公章后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消费品工业处)。
(三)专家评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筛选出技术先进、市场定位清晰、推广前景良好的产品。
(四)公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通过专家评审、拟纳入广东省老幼病残用品分类目录的产品进行公示。
(五)推广应用。公示无异议的入选产品将列入广东省老幼病残用品分类目录(2022年版)并以适当方式进行发布,促进供需对接。
四、申报要求
(一)请各地市、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开展征集工作,深入挖掘本地区、本行业老幼病残用品。
(二)请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有关单位于9月30日前将推荐表及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我厅(消费品工业处),相关材料电子版(可编辑版本和盖章扫描版本)同步发至联系人邮箱(zbhswj_fj@gdei.gov.cn)。省属企业及相关单位的申报材料可直接报送我厅消费品工业处。
附件:
1. 广东省老幼病残用品分类目录产品(2022年版)申报材料
2. 广东省老幼病残用品分类目录(2022年版)产品申报推荐汇总表
3. 单位责任声明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8月30日
(联系人:方佳、阮淼亮,电话:020-83135838、13189099547、15625125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