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各有关单位、个人:
创业实训是创业培训的实战模式,是创业培训的补充和延伸,引入创业实训项目能够有效提升培训者的创业实践操作能力。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鼓励创业和多渠道灵活就业,支持开发特色创业实训项目,经评审通过的特色创业实训项目可按每个20万元标准给予补贴,并且可按参加实训学员每人2800元标准给予创业培训补贴。为适应新业态、新模式产业发展趋势,结合市场需求,发挥实训项目(课程)实施成效,进一步提高创业教育实效性和创业成功率,现我局组织开展2021年珠海市创业实训项目(课程)遴选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以及取得作品著作权登记证书的个人,鼓励由港澳台居民、留学回国人员作为团队核心负责人的港澳企业(团队)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针对创业实训项目(课程)相关行业(领域)进行前期市场调研,完成该创业实训项目(课程)的可行性分析,包括但不限于市场前景分析、技术可行性分析、投资估算及投资回收期等财务分析。
(二)创业实训项目(课程)不得少于60课时(含理论及实操),其中理论课时占比不得高于总课时的20%,实操课时占比不得低于总课时80%,每课时为45分钟,学制时间不得少于7天。
(三)建立完整的创业实训项目(课程)教学体系,明确授课计划、课程安排等,具有完备的课程教材及相关课件,授课内容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实践性和操作性,实现学员对该实训项目的掌握和应用。
(四)建立师资培育体系,制定师资培训课程及管理制度(管理内容包括选拔、培训、试讲、考核等),建立培训师资库,实行动态管理。
(五)制定学员参加创业实训项目(课程)期间的管理制度,设专人跟进实训课程实施情况,按实训课程管理要求认真做好学员考勤签到、教师评价反馈及日常实训监督工作。
(六)制定规范的验收考核制度,组织导师对结训学员从理论和实操两个方面进行培训效果验收及考核,并作出评价。
(七)制定健全的学员档案制度,按“一期一档”制,建立和保管创业实训项目(课程)档案。
(八)建立学员创业情况跟踪回访机制,建立学员就业创业跟踪服务台账(包括学员回访情况和后续指导服务),定期了解实训结束后一年内学员创业、就业等情况。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机构(个人)申请报告(包括但不仅限于该项目所在行业(领域)市场调研及前景分析报告,创业项目投资估算及收益分析报告,创业实训项目(课程)实施方案);
(二)珠海市创业实训项目(课程)申报表(详见附件1);
(三)营业执照等单位资质证明复印件,个人请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著作权权属证明材料;
(四)创业实训项目(课程)教学实施方案(含教学大纲、培训课程PPT、教材、实操课程相关视频资料,以及师资培训方案及课程PPT);
(五)相关管理制度(含参训学员管理、培训档案管理、师资培育管理制度等内容);
(六)培训结束后验收考核评估方案(含考核方式、考题、评分标准等);
(七)创业实训项目(课程)加盟、连锁、代理及合作的相关协议等相关材料;
(八)创业实训项目(课程)宣传彩页、图片及影像资料。
四、遴选评审程序
(一)时间。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20日止,将申报材料报至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以接受材料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二)评审。由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评审专家,依照《珠海市创业实训项目(课程)评分基准表》(详见附件2)以查阅申报材料、抽课试讲等方式进行综合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并拟推荐不超过3个创业实训项目(课程)报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复核。
(三)公示。拟评审通过的创业实训项目(课程)名单在官方网站公示3天(没有通过评审的不予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为市创业实训项目(课程)遴选评估最终结果。
(四)报备。根据市创业实训项目(课程)遴选评估最终结果连同相关评估、申报材料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五、工作要求
各申报单位(个人)要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全面准确、如实详尽地进行自主申报,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申报或评估资格,并三年内不得申报。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6日
(联系人:何芸,联系电话:2292007,电子邮箱:rscyb@zhuhai.gov.cn、36283362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