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加强珠海市金湾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进一步提升环境空气质量,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粤环〔2021〕10 号)、《2022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第一批)调整分配方案》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鼓励企业提高污染治理水平,现拟对积极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等应对气候变化事务相关建设并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实施补贴,特制定《2023年珠海市金湾区碳达峰、碳中和等应对气候变化事务专项资金补贴方案》,请相关企业按照方案要求,积极申请补贴资金。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珠海市金湾区碳达峰、碳中和等应对气候变化事务专项资金补贴方案
珠海市生态环境局金湾分局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