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下午,珠海市人民政府发布《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有效降低疫情影响促进经济平稳运行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着力稳投资、促消费、稳外贸、抓产业四方面提出了11条政策措施,以推动珠海经济运行尽快步入正常轨道,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复工开工,《意见》提出力争6月底前重点项目投资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按季度分批次集中实现129个重点项目新开工,推动3月15日前重点项目复工率达到100%,一季度计划开工项目100%开工。

  稳定房地产投资,制订上半年300亿元规模的经营性用地出让计划,抓紧出让一批商务商住用地,启动一批“三旧”改造城市更新项目,确保新开工建设不少于1.2万套公共租赁住房及人才住房。

  住宿餐饮、旅游、交通运输等行业受疫情影响非常严重,《意见》提出对首次纳入限额以上规模统计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给予奖励。同时,促进汽车及家电消费,简化汽车登记、二手车交易手续,推动家电以旧换新。

  聚焦产业高质量发展,《意见》提出,要全力服务好重点制造业企业,逐个企业协调解决防护物资不足、资金紧张、招工用工困难、上下游供应链断裂等问题,力争到3月上旬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率100%,产能利用率总体达到80%以上;全方位支持格力电器做强做优做大,推进格力电器横琴总部大楼、高栏港智能空调产业园和1万套人才住房等项目在6月底前动工建设;实施“小升规”奖励,确保年内新增12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年推动3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技术改造。


  


  同时,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照“一城一策、精准施策”的原则,适时研究调整房地产市场相关政策,合理优化房地产调控措施。研究通过优化预售资金管理、阶段性降低土地竞买履约保证金、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容缺办理相关施工手续等政策措施,支持房地产企业共渡难关。

相关链接: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有效降低疫情影响促进经济平稳运行的实施意见(珠府〔2020〕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