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广东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规定》《珠海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市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珠海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我市开展无障碍停车位专项整治。经实地督查,无障碍停车位存在问题主要有:车位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无障碍车位使用率不高,部分残疾人反映无障碍车位被占用,导致无法正常停放等。因此,珠海市残联于2024年5月牵头召开了残疾人使用无障碍停车位管理和收费优惠座谈会,研究制定相关工作指引,明确无障碍停车位的设置标准和验收标准、使用标识和申领流程、使用对象现场识别方法、日常管理要求等,进一步规范无障碍停车位的设置、使用和管理。

  制定《珠海市肢体残疾人专用机动车使用停车位管理和收费优惠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是进一步强化无障碍停车位管理与服务的客观需要,也是依法行政、提高行政管理效能的必然要求。

  二、《办法》适用范围有哪些

  《办法》是部门规范性文件,由市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印发实施。适用范围包括全市的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

  三、无障碍停车位服务保障范围

  无障碍停车位优先保障肢体残疾人驾驶或者乘坐的机动车使用,其他行动不便的残疾人、病人、老人、孕妇、婴幼儿等驾驶或者乘坐的机动车也可以使用。

  四、《珠海市肢体残疾人停车优惠使用标识》发放范围

  《珠海市肢体残疾人停车优惠使用标识》申领要求,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类别限肢体残疾人),以及其他能证明其为肢体残疾人的相关证明、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限C1、C2或C5)、机动车行驶证或《港澳车辆登记折》,可向市残联申请《珠海市肢体残疾人停车优惠使用标识》。

  五、肢体残疾人如何使用停车位

  肢体残疾人使用停车位时,应在车辆明显位置放置《珠海市肢体残疾人停车优惠使用标识》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供查核检验。

  六、哪些停车场应设置无障碍停车位?残疾人专用机动车可享受什么优惠

  依据《珠海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等规定,本市的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应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标准,设置和标明无障碍停车位。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停车场(含城市道路临时泊位),对残疾人专用机动车优惠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鼓励其他停车场经营者对残疾人专用机动车免收或减收停放服务费。

  残疾人专用机动车是指依照本《办法》取得《珠海市肢体残疾人停车优惠使用标识》,并由残疾人本人驾驶的车辆。

  七、如何区分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城市道路临时泊位

  根据《珠海市停车场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城市道路临时泊位在服务对象、设置形式等方面有如下区别:

  1、公共停车场,是指在城市道路外,为社会公众提供停车服务的场所,包括独立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和建设工程配建的作为公共服务设施的公共停车场。

  2、专用停车场是指在城市道路外,为特定对象提供停车服务的场所,包括住宅、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停车场等。

  3、城市道路临时泊位,是指利用政府管理的城市道路设置的供机动车临时停放的场所。

  其中,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应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标准,设置和标明无障碍停车位。

  八、残疾人专用机动车是如何实行停车收费优惠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珠海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为方便残疾人出行,鼓励残疾人朋友参与社会生活,《办法》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公共停车场,对肢体残疾人专用机动车每天在该停车场停车累计2小时(含本数)以内的实行零收费;超出2小时的,超出部分按规定收费标准计收停车费。城市道路(路边)临时停车泊位,对残疾人专用机动车减半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九、违法行为的监督管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广东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规定》《珠海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等规定,对违法行为的监督管理,主要如下:

  (一)驾驶人不得冒领、伪造、涂改、买卖、转借《珠海市肢体残疾人停车优惠使用标识》。

  (二)肢体残疾人在使用本办法规定的停车位时,一年内累计有二次欠费记录者,暂停享受该优惠办法,具体情况由市残联认定。

  (三)停车场经营者未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设置并标明无障碍停车位,且对违法占用无障碍停车位行为未加劝阻的,按《珠海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有关规定处罚。

  (四)停车场经营者或管理者应指导车辆有序停放,保持车道畅通,确保无障碍停车位能够正常使用。

  十、《办法》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 

  注:以上政策解读材料,与《办法》同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残联网站发布,并作为12345 政府服务热线、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的问答知识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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