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珠海发布2025年第1号总河长令——《关于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的决定》,印发《珠海市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2025—2030年)》,进一步在全市范围内部署推进幸福河湖建设。

  总河长令要求,要一以贯之强化河湖长制,统筹生态、生活、生产,进一步提升河湖安全保障水平、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清洁美丽,传承弘扬先进水文化、推动绿色水经济健康发展,以骨干河湖为重点,选取流经城镇等人口相对密集区域、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或水面面积0.1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全流域或整个湖泊统筹建设幸福河湖;基础条件较好的行政区全区域统筹建设幸福河湖。

  总河长令明确,到2025年,全市推进4条(个)以上幸福河湖建设,金湾区开展全域幸福河湖建设。到2027年,全市推进6条(个)以上幸福河湖建设,金湾区建成全域幸福河湖,香洲区开展全域幸福河湖建设。到2030年,全市力争建设11条(个)幸福河湖,香洲区建成全域幸福河湖,斗门区开展全域幸福河湖建设。展望2035年,全市江河湖泊保护治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河湖面貌全面提档升级,“江河安澜、秀水长清、生态宜居、和谐富足”的全域幸福河湖基本建成。

  总河长令提出,统筹流域和区域,以线带面,全域推进,打造形成“三江十川、六片全域”的幸福河湖建设格局。“三江”指以磨刀门水道、鸡啼门水道、虎跳门水道为脉络,“十川”指统筹推进11条(个)幸福河湖建设,“六片”指以前山河流域、磨刀门水道片区、虎跳门水道片区、鸡啼门水道片区、东部片区、马骝洲水道等为片区开展建设,“全域”指有序推进全市行政区建成全域幸福河湖。

  总河长令共部署六个方面重点任务,一是提升河湖安全保障水平提升城乡水利防灾能力,完善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体系,强化河湖管理保护。二是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强河湖生态廊道保护与修复,加强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加强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加强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三是实现河湖清洁美丽持续推动碧道碧带建设,常态化开展水塘河道清淤,实施城乡水系活力提升行动,深化水污染防治工作。四是推动河湖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打造绿色水经济新业态,推动传统水经济转型升级,积极推动河湖生态产品价值转化。五是保护传承水文化深入挖掘水文化内涵,加强水文化宣传教育,加强水文化阵地建设。六是完善建设管理机制完善建设工作机制,健全长效管护机制。

  总河长令进一步要求,市河长制办公室组织编制全市幸福河湖建设名录(2025—2030年),建立全市幸福河湖名录管理库,实行动态调整与退出机制,定期复核成效,不符合标准的予以调出。每年从建设名录中遴选1-2条(个)申报省级幸福河湖。每年第一季度提出本年度幸福河湖及全域幸福河湖建设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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