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珠海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承办部门按照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关规定抓紧推进落实,认真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并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13日
珠海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