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各区(功能区)、鹤洲新区筹备组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做好2023年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入库工作,现将《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资函〔2022〕104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项目入库

  请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对照资金支持重点内容和参考指引,尽快梳理所在辖区外资项目,认真摸查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外资项目情况,研判年底有可能符合申报条件的都尽量入库,保障“以项目定预算”,确定辖区支持的项目纳入项目预算库。

  二、项目入库时间

  请各区商务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填报《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入库明细表》(详见附件2),于2022年9月2日前加盖商务主管部门印章后报送我局汇总;我局经有关程序确定支持的项目,纳入我市项目库,于9月10日前报省商务厅备案。逾期不报视为无项目资金需求。

  三、其他事项

  (一)预算编制按照“以项目定预算”的原则进行,未有具体项目储备的一律不予安排资金。

  (二)资金申报指南另行印发。


  附件:1.《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资函〔2022〕104号)

   2.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入库明细表

珠海市商务局

2022年8月15日

(联系人:陈少玲,电话:2538392,邮箱:swjcsl@zhuha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