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共建面向科技企业孵化器的风险补偿金,对天使投资失败项目,由省市财政按损失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偿。
对在孵企业首贷出现的坏账项目,省市财政按一定比例分担本金损失。省财政对单个项目的本金风险补偿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粤府1号文
这里所称的风险补偿资金,是指由省财政预算安排,用于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对社会资本孵化器内天使投资失败项目和对在孵企业首贷出现坏账项目所产生的风险损失,按一定比例进行补偿的财政专项资金。目前,以江苏、上海为代表的部分省市实施科技金融风险补偿制度,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文件还提出建立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是由政府设立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政策性基金,引导其他基金的跟进投资,鼓励天使投资机构(人)对具有专门技术或独特概念的原创项目或具有发展潜力的创新型初创企业实施投资、提供高水平创业指导及配套服务,助推创新型初创企业快速成长。
鼓励企业申请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创业投资子基金”,也是文件的一个亮点,其鼓励投资企业或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创业投资子基金”,加快对由财政资金资助所形成的科技成果进行转化,为转化科技成果的企业提供股权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