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转发给你们。请需要办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的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满前按通知流程及要求向主管的发证机关提交企业资质证书换领申请。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15日
附件1: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pdf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