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BGS—2023—47


珠商〔2023〕280号


各区政府(功能区)、鹤洲新区筹备组商务主管部门,市直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会展事项)实施细则》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实施。如在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商务局反映。



珠海市商务局

2023年10月24日

(联系人:张清华,联系电话:3376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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