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的背景、必要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深入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把民法典各项新精神新规定新要求贯穿到行政决策的全过程,是深入学习宣传实施的一项重要内容。为深入开展行政决策领域贯彻执行民法典工作,有必要推动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落实民法典规定工作机制,明确具体的工作措施,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制定原则


根据《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贯彻实施民法典提高制度建设质量的指导意见》《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贯彻实施民法典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水平的通知》关于行政决策领域贯彻执行民法典的有关要求和工作部署,结合本市实际,形成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落实民法典规定工作机制的重点工作举措。


三、具体工作措施


一是高度重视行政决策领域贯彻执行民法典工作,把民法典各项新规定新精神新要求贯穿到行政决策全过程和各方面,更好地维护群众利益。


二是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的重要标尺,将贯彻实施民事法律、依法履行法定职权、防止侵害民事权益作为行政决策的基本遵循,抓紧对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系统清理。


三是营造优良民事商事环境,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优化珠海市营商环境的决定》,维护平等交换、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市场秩序。


四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全面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珠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大行政决策承办单位在拟订决策草案过程中应当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以及合法性初审等程序。


五是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积极作用,在对重大决策、重要行政措施和重大政府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过程中,把是否违反民法典作为重点审查内容之一,推进政府依法决策、依法施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