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局机关各处、科、室,局直各单位、市公证协会、市法学会秘书处:   为做好2016年的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合理安排年度业务培训,根据局党组会决定,2016年度的业务培训由政治处统筹、业务科室主办,原则上每个季度安排一期培训。同时,涉及基层司法所参加的业务培训必须安排在前三季度,第四季度不得安排基层司法所人员参加业务培训。   请各单位、各部门根据自身工作安排做好2016年的培训计划和申报工作,认真填写《2016年珠海市司法局业务培训申报表》,联系人:陈波,联系电话:2662046。            珠海市司法局    2016年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