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国资委如何整改监督管理市管企业?有哪些内容和要求?小编梳理了《珠海市国资委整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一起来看看吧!
1.制定本《办法》的目的是什么?
为了进一步保障国资监管相关规定落实到位,提升监管效能,形成监管闭环。
2.本《办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适用于市国资委和市国资委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家出资企业。
3.整改监督工作如何开展呢?
整改监督工作的开展应当结合企业收到的审计文书、专项检查报告、国资监管提示函、国资监管通报、企业内部审计报告等关于整改期限的要求,以及市国资委相关科室的具体要求,有计划地开展整改监督工作。
3.在整改监督工作中,市国资委是什么工作角色呢?
市国资委负责开展实施对市管企业整改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各市管企业对其下属全资及控股公司开展整改监督工作,并督促各市管企业将各项整改工作开展到位。
市国资委设立整改追责工作组负责统筹整改监督与落实责任追究相关工作,由委领导担任组长、副组长,各科科长组成工作组成员。
4.在整改监督工作中,市管企业的职责是什么?
各市管企业是落实整改的主体,应当建立健全整改机制,定期向市国资委报告整改工作开展进度及落实情况。具体工作职责有:
(1)履行整改监督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整改监督工作机制。
(2)落实整改市管企业应整改事项。
(3)指导下属企业建立健全整改监督工作机制,督导下属企业落实整改工作并进行责任追究。
(4)定期向市国资委报告企业整改落实及督导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