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强化市属国有企业内部审计职能?如何提升内部审计效力?如何规范和明确内部审计职责与工作程序……珠海市国资委带你了解一下《珠海市市属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管理规定》(简称“《规定》”)。

  1.《规定》的适用范围?

  答:适用于市国资委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

  2.内部审计部门对谁负责?

  答:《规定》明确要求市管企业应当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由董事长分管,对党委、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3.内部审计部门人员力量不够怎么办?

  答:设立专项审计组、业务板块集中审计、抽调人员交叉审计、根据需要购买外部审计服务等强化内审部门力量。

  4.如何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答:市管企业按照工作程序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整改工作,正式的审计报告需报请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签发。

  5.如何理解市国资委“六位一体”监督工作机制?

  答:监督体系建设与纪检监察、监事会、财务总监、内控、风控等监督资源相互配合,建立信息共享、结果共用、重要事项共同实施、整改问责共同落实等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