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4年职业技能竞赛工作,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加快培养更多高素质技能人才和能工巧匠,促进我省就业创业和高质量发展,现将2024年全省行业企业职业技能竞赛有关工作安排及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24年全省行业企业职业技能竞赛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以产业发展为导向,以更高质量就业为目标,积极服务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着力提高职业技能竞赛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创新组织形式,提高竞赛质量,推广竞赛成果,实现以赛促学、以赛促建、以赛促评、以赛促建,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建设技能型社会,为推动广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才和技能支撑。
二、竞赛项目
2024年全省行业企业职业技能竞赛共设置110项比赛(121个竞赛项目),其中省级一类竞赛9项(20个竞赛项目),省级二类竞赛101项(101个竞赛项目),详见附件。
此外,我厅将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工作安排,结合我省实际,会同有关单位组织部分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广东省选拔赛,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参赛人员
16周岁以上、法定退休年龄以内,具有广东户籍或在广东学习(工作)的人员可报名参赛。各竞赛主办单位应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发动选手参赛,通过初赛、复赛等形式,选出决赛选手,决赛人数原则上不超过70人(队)。每个项目每个单位原则上不得推荐超过3名(队)选手参赛。
四、奖励措施
(一)授予“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12号)规定,对各项目职工优胜选手,经我厅核准后,授予“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
(二)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对各项目获得竞赛优胜奖(决赛排名在总人数50%以内的选手)及以上名次的选手,由我厅按有关规定组织核发相应职业(工种)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三)晋升职业技能等级。对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三级/高级工为竞赛标准,原已取得该职业(工种)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并在本次竞赛中获“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的选手,可晋升为二级/技师。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二级/技师为竞赛标准,原已取得该职业(工种)二级/技师职业资格并在本次竞赛中获“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的选手,可晋升为一级/高级技师。
(四)其他奖励措施。各项目主办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有关规定,设置金、银、铜牌和优胜奖或一二三等奖。鼓励各地、各单位对获奖选手以及在选手培养、竞赛组织实施中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给予相应奖励。
五、工作要求
(一)规范竞赛活动。各竞赛主办单位应做好竞赛活动的统筹协调和规范管理,凡纳入我厅2024年度竞赛计划的一类、二类职业技能竞赛可冠“2024年全省行业企业职业技能竞赛”的名称。各竞赛主办单位要结合实际,广泛发动广大企业职工积极参赛,扩大企业职工的参赛规模和比例。各竞赛活动原则上应于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未能按时完成的,应书面说明情况并明确完成时限,不得再向我厅申报下年度职业技能赛事。
(二)提升办赛质量。各单位要按照所公布的竞赛项目和竞赛等级开展竞赛活动,要按照有关规定科学制定竞赛方案并做好技术筹备,并在赛前至少40天将有关材料(竞赛方案、竞赛通知、技术工作文件、技术备案表等)报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备案。
(三)确保办赛安全。各竞赛主办单位要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原则,认真制定卫生、安全应急等方案预案,明确专门机构和责任人,落实公共卫生、消防、人身等安全责任,确保各项竞赛活动科学稳妥、安全有序开展。
(四)做好宣传总结。各竞赛主办单位要加大赛事宣传力度,统筹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通过多种形式做好竞赛宣传,进一步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竞赛主办单位要认真做好竞赛工作总结,竞赛结束后应将成绩公示5个工作日,并在公示无异议后10个工作日内将竞赛工作总结、职业技能竞赛情况表、竞赛获奖选手情况表、成绩表、获奖选手名单等相关材料发至我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和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邮箱。办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相关资料由发证机构通过“技能广东”官网(https://ggfw.hrss.gd.gov.cn/OUPX/)“职业技能竞赛管理-竞赛上报”处提交。
六、联系方式
(一)广东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
联系人:邢诗丹、黄伟白、吴权
电 话:020-83185954、83389419、83185010
电子邮箱:jnzx_jnjs@gd.gov.cn
(二)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联系人:赖秀珍
电 话:020-83335373
电子邮箱:rst_zjc@gd.gov.cn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