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功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鹤洲新区筹备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区)绿色建筑发展中心,市(区)建设工程质量监测站,市水泥制品行业协会,各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
为加强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质量,全面提升企业诚信意识,构建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促进新型墙体材料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现就开展全市2021年度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综合大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由我局建筑科技设计科组织,市(区)绿色建筑发展中心,市(区)建设工程质量监测站等单位实施,采取分组、分片区交叉检查方式,对全市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板)、轻质隔墙条板和普通混凝土砌块等生产企业进行检查。
二、人员安排
由我局建筑科技设计科(1人),市绿色建筑发展中心(3人),斗门区、金湾区绿色建筑发展中心(各1人),市建设工程质量监测站(2人),斗门区、金湾区建设工程质量监测站(各1人),市水泥制品行业协会(2人),行业专家(4人)等人员组成2个检查小组。
三、检查时间
2021年11月22日之前为企业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11月22日至11月30日为检查组现场检查阶段,各企业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四、检查内容
检查组依据《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板)生产企业检查综合评分表》、《轻质隔墙条板生产企业检查综合评分表》和《普通混凝土砌块生产企业检查综合评分表》要求现场进行逐项检查评分,并按照珠海市打击非法洗砂洗泥专项执法工作要求,重点检查建筑用砂等原材料采购、进货检验和出厂检测等台账制度落实情况,采购建筑用砂时查验砂的来源证明及检测合格证明情况,向施工单位提供新型墙体材料氯离子含量检测合格证明情况等。并对水泥、砂、矿物掺合料、钢筋等主要原材料进行抽样检测。
五、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检查组成员单位请于2021年11月20日前按通知要求将《检查组成员名单报送表》报送至市绿色建筑发展中心(联系人:唐申武,电话:0756-2251800)。
(二)各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应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相关准备,迎接检查工作。
(三)检查组对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现场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所检查企业有关情况如实记录并签名确认,及时收集整理检查资料,形成检查工作总结。
(四)本次检查结果纳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并按分数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及市水泥制品行业协会网站进行排名通报。
特此通知。
附件:1.检查组成员名单报送表
2.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板)生产企业检查综合评分表
3.轻质隔墙条板生产企业检查综合评分表
4.普通混凝土砌块生产企业检查综合评分表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19日
附件2:附件2.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板)生产企业检查综合评分表.pdf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