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01·13”新冠疫情对我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造成较大影响,企业的发展面临严峻考验,为切实落实“产业第一”要求及区委构建“大产业”的工作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扎实做好2022年春节期间我区企业留工稳产和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顺畅,保障全区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区政府工作安排,斗门区科工信局联合区人社局等职能部门牵头起草了《珠海市斗门区支持企业抗疫情留工稳产促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现将相关要点解读如下:
一、《政策措施》制订背景说明
(一)必要性说明。每年春节前后,是企业用工需求最旺盛的时候,但春节期间大量外来务工人员会选择回乡过年,企业员工流失严重,加上春节期间各生产服务性行业放假,物流、销售等受阻,多数行业企业均会遭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阻碍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另一方面,随着“01·13”新冠疫情的进展,为疫情防控的需要,需减少疫情期间人员大规模流动,鼓励倡导流珠就地过年。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的需要,根据区政府工作部署,决定由斗门区科工信局联合区人社局等职能部门牵头制定春节暖企政策,支持企业抗疫情留工稳产。制定《政策措施》有助于缓解企业用工荒、降低返岗和复工成本、满足节后用工需求,并且可大幅降低疫情感染风险,有利于稳定企业信心,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计划。
(二)可行性说明。一是我区企业急切希望区政府出台相关助企扶持措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助推企业健康发展。自新冠疫情发生以来,我区许多企业的生产和经营受到了强烈的威胁和冲击,营业收入减少,利润降低营成本增加,资金周转困难。绝大部分企业均希望政府能出台扶持政策帮助企业发展。二是对标先进地区和周边地区已相继出台类似产业扶持政策,现已具备政策参考储备和基础。自上年度12月上旬开始,宁波市、绍兴市、东莞市,以及我市的高新区、香洲区均出台了类似的春节留工稳产暖企政策,如:2021年12月14日宁波市出台了《关于支持企业留工优工促生产的通知》,2021年12月24日绍兴市上虞区出台了《关于支持企业留工稳增促生产的若干意见》,2022年1月16日香洲区出台了《香洲区重点企业2022年春季招工补贴实施办法》。2022年1月17日东莞市推出了“稳岗惠企便民十条”。各地出台并已实施的相应暖企政策,为我区拟出台的《政策措施》提供了可操作的经验和借鉴。
(三)合法性说明。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第三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等条款中,分别体现了各级政府部门要对各中小企业实行积极扶持、完善服务,通过资助、奖励、引导金融机构运用货币政策工具等方式,为中小企业创立和发展创造有利的环境。二是在上年度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中,提出“合理有序引导群众就地过年”,要求疫情高风险地区群众均应就地过年,把人员流动降到最低,防止因人员流动导致疫情传播扩散。以及“保障就地过年群众工资休假等合法权益”,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对安排农民工就地过年的企业给予资金补贴。三是2021年12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全力做好2022年春运工作的意见》(发改运行〔2021〕1931号),要求科学精准做好分区分类出行管理,疫情中高风险有关地区及高风险岗位人员出行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二、主要内容说明
(一)主要内容概述
《若干措施》共分九项内容。其中:第一项对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我区纳税(或纳统)在建项目建筑业企业以及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含纳统大个体),在1月31日至2月6日期间留珠的非珠海户籍员工(以企业缴纳社保记录和公安部门数据为准,以下同)给予每人1000元补贴(含市级200元暖心券)。第二项对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我区纳税(或纳统)在建项目建筑业企业以及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含纳统大个体),在2月7日至2月28日期间在外市过节返岗或新入职(须在企业连续参加社会保险3个月)的非珠海户籍员工给予每人800元补贴。同时本项政策与第一项政策不能同时享受。第三项“持商贸企业保供稳价”提出了保障春节期间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和物价稳定的扶持措施,对2022年第一季度正常供应生活必需品物资的区内纳统商超、粮油批发企业(含纳统大个体),累计销售额超过各量级金额,分别给予不同额度的一次性补贴。第四项“支持工业企业抢抓生产先机”提出对2022年第一季度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不同比率的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没有同比数的用第四季度环比数核算),产值同比每增加500万元分别给予不同档次的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50万元。奖励资金不少于50%用于直接奖励企业管理人员。第五项“支持建筑业企业抢抓工期”明确在2022年第一季度,对区内在库纳统的建筑业企业产值比2021年第四季度增加不同级别的,分别给予不同档次的一次性奖励。第六项“支持工业项目加大建设投入”明确对2022年第一季度工业投资纳统数据同比增加的企业,可绝对值或相对值奖励计算方式的其中之一进行奖励。第七项“支持企业办理票据贴现业务的支持”提出对区内银行第一季度向我区企业办理的票据贴现业务,按照贴现费用的50%给予企业补贴,单笔贴现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单个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第八项“支持全社会开展春节慰问劳动者活动”提出为抗疫一线工作人员、环卫工人、快递员等,及建筑工地、中小型非公企业在春节期间坚守在生产一线的非珠海籍工会会员派送慰问金(品)。倡导全社会关怀劳动者,营造和谐向善向好的社会氛围。第九项“其他要求事项”主要对政策支持范围、申请企业的要求、第一、二项政策资金的拨付方式、与上级同类政策的处理方式、政策申请时效以及政策实施时间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二)主要支持措施
1.支持企业员工留珠过年
对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我区纳税(或纳统)在建项目建筑业企业以及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含纳统大个体),在1月31日至2月6日期间留珠的非珠海户籍员工(以企业缴纳社保记录和公安部门数据为准,以下同)给予每人1000元补贴(含市级200元暖心券)。
2.支持企业节后招工稳岗
对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我区纳税(或纳统)在建项目建筑业企业以及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含纳统大个体),在2月7日至2月28日期间在外市过节返岗或新入职(须在企业连续参加社会保险3个月)的非珠海户籍员工给予每人800元补贴。本项政策与第一项留珠过年政策不能同时享受。
3.支持商贸企业保供稳价
为保障春节期间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和物价稳定,对2022年第一季度正常供应生活必需品物资的区内纳统商超、粮油批发企业(含纳统大个体),累计销售额超过2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3000万元及以上的,分别给予2万元、5万元、10万元、30万元一次性补贴。
4.支持工业企业抢抓生产先机
鼓励订单饱满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合理制订春节期间生产计划,根据实际情况调度增加第一季度产能安排。对2022年第一季度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分别达到10%、20%、30%的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没有同比数的用第四季度环比数核算),产值同比每增加500万元分别奖励1万元、1.5万元、2万元,每家企业最高奖励50万元。奖励资金不少于50%用于直接奖励企业管理人员,奖励名单由企业提供,事后企业需提供奖励发放至个人的佐证材料(银行转账记录等),涉及个人所得税由个人自行承担。对2022年第一季度新上规工业企业给予每家5万元奖励。
5.支持建筑业企业抢抓工期
在确保施工安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支持建筑业企业加快基建项目建设进度。在2022年第一季度,对区内在库纳统的建筑业产值比2021年第四季度增加0.5(含)-1亿元、1(含)-1.5亿元、1.5(含)-2亿元、2亿元(含)以上的规模以上建筑业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
6.支持工业项目加大建设投入
在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前提下,鼓励建设任务重、工期紧的已纳统在建工业投资项目加大资源投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对2022年第一季度工业投资纳统数据同比增加的企业,可选择如下方式其中之一进行奖励:
(1)达到0.5(含)-1亿元、1(含)-1.5亿元、1.5亿元(含)以上的,按照超额累进奖励方式,同比每增加500万元分别奖励1万元、1.5万元、2万元;
(2)同比增长分别达到10%、20%、30%的企业,同比每增加500万元分别奖励1万元、1.5万元、2万元。
以上奖励资金每家企业最高奖励50万元,其中不少于50%用于直接奖励企业管理人员,奖励名单由企业提供,事后企业需提供奖励发放至个人的佐证材料(银行转账记录等),涉及个人所得税由个人自行承担。
7.支持企业办理票据贴现业务的支持
对区内银行第一季度向我区企业办理的票据贴现业务,按照贴现费用的50%给予企业补贴,单笔贴现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单个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参考依据:《珠海市关于金融支持复工复产促进经济平稳发展若干措施》第(十五)项)
8.支持全社会开展春节慰问劳动者活动
区财政统筹安排约3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加强对职工的关心关爱,为抗疫一线工作人员、环卫工人、快递员等,及建筑工地、中小型非公企业在春节期间坚守在生产一线的非珠海籍工会会员派送慰问金(慰问品)。倡导全社会关怀劳动者,营造和谐向善向好的社会氛围
三、政策施行时间
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6月30日,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