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珠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2026年珠海市稳定粮食生产能力的扶持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珠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强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工作监管的通知》要求,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市水稻统防统治农用无人机植保作业工作,现在我市范围内对水稻统防统治农用无人机植保作业方(以下简称“服务组织”)开始2025年第二次备案,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服务组织前来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备案时间
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5月22日止。
二、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企业或合作社。
(二)具备相应的设施设备、技术人员、田间作业人员及规范的管理制度。
三、备案资料及要求
四、资料提交时间及方式
1.提交时间:2025年5月22日前。
2.提交方式:按照2025年珠海市无人机植保作业备案资料及相关表格(样式)编制(见附件1),要求每页加盖公章后扫描为PDF格式。其中:第一项“培训资料”(作业操作人员考试情况汇总表及培训考试证明)可先空置,培训考试结束后公告备案结果。备案资料发送至邮箱: zhsnjgls_yhm@zhuhai.gov.cn。
附件:1.2025年珠海市无人机植保作业备案资料及相关表格(样式)
2.珠海市农用无人机植保作业安全规范生产承诺书(样式)
珠海市农(渔)业机械化服务管理所
2025年5月16日
(联系电话:0756-2223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