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三)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四)《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一)责任主体:珠海市统计局
(二)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方式:珠海市统计局公众网(http://tjj.zhuhai.gov.cn/)、珠海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网页(http://tjj.zhuhai.gov.cn/gkmlpt/index)等媒体主动公开
(四)监督渠道:通过门户网站互动、电话监督
1.门户网站互动:http://tjj.zhuhai.gov.cn/
2.电话监督:0756-2120991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