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三)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四)《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一)责任主体:珠海市统计局

  (二)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方式:珠海市统计局公众网(http://tjj.zhuhai.gov.cn/)、珠海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网页(http://tjj.zhuhai.gov.cn/gkmlpt/index)等媒体主动公开

  (四)监督渠道:通过门户网站互动、电话监督

  1.门户网站互动:http://tjj.zhuhai.gov.cn/

  2.电话监督:0756-2120991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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