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修复“一件事”
二、修复条件
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公示满6个月后,已经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改正统计违法行为且未再发生统计违法行为。
三、申请材料
1. 信用修复申请书。
2. 统计守信承诺书。
3. 履行法定义务、整改到位的相关材料(如罚款缴款证明、整改报告、一定时期内相关统计指标上报数的佐证材料等)。
4. 国家统计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四、申请窗口
向作出认定的统计机构提出申请。
五、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附件:信用修复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