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召开广东省PFOS优先行业消减与淘汰示范项目动员会的通知

广东省电镀协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要求,2014325日,生态环境部等十二个部委联合发文,禁止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PFOS)和全氟辛基磺酰氟(PFOSF)除特定豁免和可接受用途外的一切生产、流通、使用和进出口。其中,PFOS在电镀行业(除闭环系统所使用外)的使用将于2019325日豁免权到期,PFOS在电镀行业的使用将会被全面淘汰。为积极履行国际公约,生态环境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与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签订了“中国PFOS优先行业消减与淘汰项目”广东省示范项目,利用全球环境基金赠款在广东省开展镀铬企业技术示范和推广、PFOS相关政策、监管能力建设等活动,促进PFOS在电镀行业的替代和淘汰。根据项目要求,生态环境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与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将于89日在广州珠江宾馆举行项目动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889日下午3:00

二、会议地点

广州珠江宾馆(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2号)

三、参会名单

广东省内电镀园区、企业及有意向参与项目的企业,每家企业派一名代表参会。

四、会议内容

介绍“中国PFOS优先行业消减与淘汰项目”广东省示范项目,说明广东省镀铬行业基本情况和广东省电镀行业PFOS淘汰替代子项目的筛选标准、要求。

五、注意事项

(一)请有意参会的企业于87日下班前将报名回执发送电子邮件(541352394@qq.com)。

(二)会议期间的餐费用由省环境保护厅安排解决,往返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

(三)报名时间、地点:89日下午2:30前报道,广州珠江宾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吴建刚 13427509132

附件:1.报名回执

     2.会议议程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882

附件2

会议议程

89日)

1

1500-15:40

介绍中国PFOS优先行业削减与淘汰项目基本情况与广东省电镀行业PFOS淘汰替代子项目的筛选标准及要求(FECO

2

15:40-16:30

介绍中国PFOS优先行业削减与淘汰项目广东省示范项目基本情况及进展(广东项目办)

3

16:30-17:00

交流讨论

4

17:00-17:20

会议总结(广东项目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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