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珠海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5名委员,2025年召开2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珠海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珠海市2024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和2025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珠海市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实施细则》等。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珠海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设5个科室、5个管理部。从业人员103人,其中在编23人、非在编80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
2025年,新开户单位2,840家,净增单位749家;新开户人数13.80万人,净增人数2.58万人;实缴单位20,781家,实缴人数89.72万人,缴存额144.74亿元,分别同比增长3.74%、增长2.96%和增长6.76%。2025年末,缴存总额1,380.41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1.71%;缴存余额263.74亿元,同比增长17.78%。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7家。
(二)提取
2025年,52.82万名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104.92亿元,同比增长2.34%;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2.49%,比上年减少3.13个百分点。2025年末,提取总额1,116.67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0.37%。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130万元。单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双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130万元。
2025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35万笔20.21亿元,同比下降50.00%、增长4.04%。
2025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5.65亿元。
2025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3.73万笔329.12亿元,贷款余额164.79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长2.63%、增长6.54%、增长2.85%。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62.48%,比上年末减少9.08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9家。
2.异地贷款:2025年,发放异地贷款302笔18,268.50万元。2025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251,005.77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17,432.58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5年,未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当年贴息额69.20万元。2025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16,028笔385,506.00万元,累计贴息18,141.36万元。
(四)购买国债
2025年,未购买(记账式、凭证式)国债,未兑付、转让、收回国债。
(五)资金存储
2025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980,886.79万元。其中,活期282.00万元,1年(含)以下定期400,000.00万元,1年以上定期200,000.00万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380,604.79万元。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
2025年,业务收入60,449.33万元,同比下降0.17%。存款利息13,583.26万元,委托贷款利息46,862.66万元,其他3.41万元。
(二)业务支出
2025年,业务支出39,695.31万元,同比增长15.62%。支付缴存人住房公积金利息36,721.16万元,归集手续费2,081.66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823.29万元,其他69.20万元。
(三)增值收益
2025年,增值收益20,754.02万元,同比下降20.85%。
(四)增值收益分配
2025年,未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提取管理费用4,000.00万元,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6,754.02万元。
2025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4,000.00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2,222.66万元。
2025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07,887.07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17,046.81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
2025年,管理费用支出3,081.50万元,同比下降16.19%。其中,人员经费1,454.91万元,公用经费307.70万元,专项经费1,318.89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
2025年末,个人住房贷款不良贷款余额1,146.56万元,不良率0.70‰,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07,887.07万元,2025年,未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78.45%,非企业单位占21.38%,灵活就业人员占0.17%。新开户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85.69%,非企业单位占14.13%,灵活就业人员占0.18%。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7.4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3.64%,租赁住房占27.00%,老旧小区改造占0.02%,离休和退休提取占6.05%,其他占5.85%。
(三)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2025年,支持缴存人购建房36.20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5.81%,比上年末增加0.18个百分点。
发放贷款笔数中,购买新建住房占45.76%,购买二手房占54.24%。
发放贷款笔数中,单缴存人申请贷款占39.25%,双缴存人申请贷款占59.78%,三人及以上缴存人共同申请贷款占0.97%。
借款人中,30岁(含)以下占43.00%,30岁-40岁(含)占45.80%,40岁-50岁(含)占9.95%,50岁以上占1.25%;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97.64%,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2.36%。
(四)住房贡献率
2025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77.83%,比上年减少1.74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新增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作为贷款业务委托银行。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2025年5月6日起,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单缴职工贷款最高限额调整为80万元,双缴职工贷款最高限额调整为130万元。购买首套及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为20%;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为15%。贷款期限最长可以计算到借款人退休年龄后5年,且不得超过68岁。
2.2025年5月8日起,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1%和2.6%,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525%和3.075%。
3.2025年6月23日,调整2025年度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34,925元,下限为2,080元。2025年度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均为4,191元、合计为8,382元,下限均为104元、合计为208元。
4.2025年11月20日,印发《珠海市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实施细则》,2025年12月22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1.践行“高效办成一件事”理念,推出“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集成服务,将公积金贷款申请与房屋买卖合同备案、不动产抵押登记等相关业务整合。
2.拓展区域协作范围。中心在省内与深圳、汕头、江门、潮州、揭阳中心,在省外与辽宁沈阳、辽宁丹东中心签署《推动住房公积金协同发展合作协议》,进一步支持区域内流动就业人群、异地置业家庭等群体的住房消费需求。
(四)当年数字化发展情况
1.AI赋能政务服务。2025年2月在珠海市民服务中心公积金专厅启用实体大厅AI智能客服,10月在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上线AI智能客服。
2.持续拓展数据共享范围。依托住建部数据共享平台,与民政、公安、市场监管、住建等6个部门建立数据互联机制。
(五)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1.中心机关党总支“党建领航数智赋能,打造珠海智慧公积金服务新标杆”项目获评2025年珠海市“先锋杯”工作创新大赛党建赋能类三等奖。
2.斗门管理部黄绮琪同志获得“惠民公积金 服务暖人心”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提升三年行动2024年度表现突出个人称号。
(六)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当年无行政处罚案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案件5宗。
(七)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当年未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
(八)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其他需要了解的信息请登录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gjj.zhuhai.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