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有关公示条款规定,经珠海市农业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对下列评审拟通过人员进行公示(见附件1)。公示时间从2025年8月5日至2024年8月11日止(5个工作日)。
请公示人员所在单位填写《单位公示表》(见附件2),盖上单位公章后张贴于单位公告栏等显著位置,做好公示意见的收集、整理和核实工作。待公示结束后,于2025年8月15日18:00前,将填写的《评委会评审拟通过人员公示情况反馈表》(见附件3)pdf扫描件报送至评委会邮箱:snyncjrsk@zhuhai.gov.cn,邮件标题及附件名称统一格式为“公示编号+姓名+职称取得方式(评审或初次职称考核认定)”。
若对公示人员取得职称有异议,请书面向珠海市农业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要签署真实姓名,凡不签署真实姓名、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以及在公示时间截止后(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反映的,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人:元灿;联系电话:0756-2236036;邮寄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翠香路268号211室;邮政编码:519000。
附件:1.2024年度珠海市农业系列中级职称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
2.单位公示表
3.评委会评审拟通过人员公示情况反馈表
珠海市农业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8月4日
附件1:2024年度珠海市农业系列中级职称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
一、评审方式拟通过人员名单
二、初次职称考核认定方式拟通过人员名单
附件2:单位公示表
经 珠海市农业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评审,下列人员分别取得 职称,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
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
取得职称人员名单:
若对公示人员取得职称有异议,请书面向本单位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要签署真实姓名,凡不签署真实姓名、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以及在公示时间截止后反映的,一律不予受理。
单位联系人:电话:
地址: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评委会评审拟通过人员公示情况反馈表
备注:1.待公示结束后,于2025年8月15日18:00前,将此表pdf扫描件报送至评委会邮箱:snyncjrsk@zhuhai.gov.cn,邮件标题及附件名称统一格式为“公示编号+姓名+职称取得方式(评审或初次职称考核认定)”;2.评审拟通过人员如有多名,可附页,注明“见附页”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