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各有关企业:
为做好岁末年初稳岗扩岗工作,切实保障重大项目、重点企业用工需求,确保春节期间项目建设稳步推进,企业生产稳定有序,保持经济平稳运行,我区于2024年2月出台了《高新区2024年春节期间稳岗惠企若干措施》。现组织开展措施第四项“鼓励软信业和互联网业稳步发展”部分条款申报的工作。本次组织申报的具体条款及相关材料要求如下:
一、政策依据
《高新区2024年春节期间稳岗惠企若干措施》、《高新区2024年春节期间稳岗惠企若干措施(鼓励软信业和互联网业稳步发展)实施细则》
二、申报条件
(一)在珠海高新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纳入我区规上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64开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65开头)统计的企业(以下统一简称企业)。
(二)申报企业运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
三、支持方式及审核标准
(一)支持标准
(1)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
对2023年之前纳统的互联网业规上企业,2024年1-2月营收同比每增长10%,给予2万元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对2023年以来首次纳统的互联网业规上企业,2024年1-2月营收同比增量达2000万元(含)以上、4000万元(含)以上、6000万元(含)以上,分别给予10万元、25万元、45万元一次性奖励。
(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对2023年之前纳统的软信业规上企业,在2023年1-11月营收达1亿元(含)以上、5亿元(含)以上且2024年1-2月营收保持正增长,分别给予3万元、6万元一次性奖励。在2023年1-11月营收达1亿元(含)以上、5亿元(含)以上且2024年1-2月营收同比增长达10%(含)以上,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2023年以来首次纳统的软信业规上企业,2024年1-2月营收同比增量达1亿元(含)以上,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申报材料
1.扶持奖励资金申请表;
2.申请单位营业执照;
3.2023年2月财务报表及2024年2月财务报表;
4.2023年11月财务报表(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企业无需提供);
5. 统计联网直报平台2023年1-2月F203表与2024年1-2月F203表;
6. 统计联网直报平台2023年11月F203表(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企业无需提供);
7. 企业承诺书;
8. 企业基本户信息及开户行证明文件;
9. 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导出);
10.区科技产业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备注: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纸质盖章版(一式两份)及电子PDF版本。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按申报材料要求清单顺序排列装订,并在所有页面加盖公章。
四、申报要求和流程
(一)申报要求
采取企业自愿申报,事后奖补方式。企业如在申报、使用扶持奖励资金过程中弄虚作假、违背承诺事项,拒绝配合检查和绩效评价的,由高新区相关部门取消支持资金或者按有关规定收回支持资金,并在三年内取消其区内同类扶持奖励资金的申报资格。
(二)申报流程
2024年4月9日起由区科技产业局组织申报扶持资金,发布申报通知,符合政策扶持条件的企业向区科技产业局申报扶持资金。由区科技产业局统一收集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拟获扶持企业名单在高新区官方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根据最终审定的名单按相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
(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珠海高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局
2024年4月9日
附件1:附件1:《高新区2024年春节期间稳岗惠企若干措施》(鼓励软信业和互联网业稳步发展)申请表(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doc点击下载
附件2:附件2:《高新区2024年春节期间稳岗惠企若干措施》(鼓励软信业和互联网业稳步发展)申请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doc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