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9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实施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政策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15号)的要求,2021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和2022年一次性扩岗补助执行期限到2022年12月31日,上述政策均是免申即享,无需企业申请,由经办机构通过数据对比,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补贴。至今如符合条件尚未享受补贴的企业请在执行期限前向经办机构申请,超过执行期限的,经办机构将不再受理。

一、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一)返还条件

1.企业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2.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

3.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

4.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5.非失信企业、僵尸企业。

(二)返还标准

1.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90%返还。

2.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三)申请方式

登录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点击单位服务→补贴申办→稳岗补贴(稳定岗位补贴申报)→补贴申报→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

https://wsfw.zhrsj.zhuhai.gov.cn/zhrsClient/index.do?doMethod=pageHome

(四)注意事项

劳务派遣单位需提供与用工单位签订的稳岗返还协议。

二、一次性扩岗补助

(一)补助对象

招用2020、2021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2022届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的企业。

(二)补助条件

1.招用2020、2021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2022届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

2.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

(三)补助标准

按每人15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扩岗补助。

(四)申请方式

登录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点击单位服务→补贴申办→就业补贴(一次性扩岗补助)→补贴申报→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

https://wsfw.zhrsj.zhuhai.gov.cn/zhrsClient/index.do?doMethod=pageHome

(五)注意事项

1.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身份企业只能用一次;

2.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不重复享受。

三、经办机构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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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