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九届〕第二十一号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珠海经济特区出租车管理条例〉等四项法规的决定》经珠海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5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5月28日

珠海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九届〕第二十一号


《珠海经济特区出租车管理条例》修改内容的政策解读